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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4-26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通知补充更正的公告 2014-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大会增加的临时提案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2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原通知"),定于2014年5月30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2014年4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关于提请增加振华科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出在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2013年度计提及核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增加临时提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的规定。由于该议案中涉及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数额较大,对公司2013年度损益构成较大的影响,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和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已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职权范围,为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已经201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登载的《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其他事项 将原通知"二、出席会议对象(一)截止2013年5月26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更正为: "二、出席会议对象(一)截止2014年5月26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除上述新增临时提案和更正内容外,原公告的其它会议事项不变。补充更正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详见本公告附件《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0日 附件: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4年5月30日上午9:00 (二)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68号公司所在地1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止2014年5月26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三)见证律师。 三、会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1.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3年年度报告》; 4. 《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7. 《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2013年度计提及核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会议听取事项 独立董事作《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5月29日全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2014年5月30会前半小时。 (二)登记地点: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理部 (三)登记办法: 1.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 2.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3.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先志 联系电话:0851-63002461; 传 真:0851-6302674 邮政编码:550018 六、其他事项: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3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下列议案按照下列指示投票表决。如有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可按自己意愿表决。 议案名称:(请在相应栏内以"√"单选表示投票意向)。 1.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2.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3. 《2013年年度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4. 《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2014年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5.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6.《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7.《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8.《关于2013年度计提及核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本页无正文,为委托人及受托人签字盖章页):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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