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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 临2014-034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出,并于2014年4月25日发布了提示性公告,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军先生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4月30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29日至2014年4月3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29日下午15:00至2014年4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宜春市环城南路581号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34名,代表股份184,817,7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40%。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为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9,156,7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37%;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为3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660,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184,815,7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反对票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以上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周群、燕学善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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