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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14-05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2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公告,会议于2014年5月5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花园格兰云天大酒店2楼会议室Ⅲ召开。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5月5日上午10: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花园格兰云天大酒店2楼会议室Ⅲ 5、主持人:董事长周国辉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人,代表股份430,410,821股,占公司总股本986,126,241股的43.65%。董事长周国辉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表决。公司董事、监事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取了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430,410,821股赞成,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以430,410,821股赞成,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以430,410,821股赞成,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201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以430,410,821股赞成,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以430,410,821股赞成,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以430,410,821股赞成,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以430,410,821股赞成,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以430,410,821股赞成,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相关议案》 9、以430,410,821股赞成,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关于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0、以430,410,821股赞成,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关于续聘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以430,410,821股赞成,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关于公司在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深度供应链有限公司的议案》 12、以430,410,821股赞成,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景田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3、以430,410,821股赞成,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金融中心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4、以430,410,821股赞成,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华市富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向浙江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申请流动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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