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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127 股票简称:*ST新民 公告编号:2014-042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5(星期一)下午2时在公司总部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杨斌先生主持。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4日15:00至2014年5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名,代表本公司股份144,725,6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416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股份的46.1089%,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名,代表本公司股份144,141,7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856%。 2、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7人,代表本公司股份58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0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以特别决议分别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44,725,674股。同意144,563,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1%;反对16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标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对方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44,725,674股。同意144,563,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1%;反对16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0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44,725,674股。同意144,563,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1%;反对16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03、评估基准日、交易标的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归属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44,725,674股。同意144,563,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1%;反对16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04、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44,725,674股。同意144,563,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1%;反对16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05、决议有效期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44,725,674股。同意144,563,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1%;反对16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44,725,674股。同意144,563,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1%;反对16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关于公司与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44,725,674股。同意144,563,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1%;反对16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44,725,674股。同意144,563,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1%;反对16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关于公司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44,725,674股。同意144,563,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1%;反对16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44,725,674股。同意144,563,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1%;反对16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44,725,674股。同意144,563,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1%;反对16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44,725,674股。同意144,563,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1%;反对16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44,725,674股。同意144,563,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1%;反对16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44,725,674股。同意144,563,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1%;反对16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新民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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