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4年5月6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2014-05-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博一光电的股权结构如上:
博一光电的组织结构图如上:

  (上接B5版)

  9、交易对方之九: 施齐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施齐除投资博一光电外,未投资其他企业。

  (二)甲艾马达股东

  1、交易对方之一 :钱大明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钱大明除投资甲艾马达外,未投资其他企业。

  2、交易对方之二 :钱源源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钱源源除投资甲艾马达外,未投资其他企业。

  3、交易对方之三 :陈佩珍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陈佩珍除投资甲艾马达外,未投资其他企业。

  4、交易对方之四: 徐蓉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徐蓉除投资甲艾马达外,投资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

  ①倍思得

  ■

  5、交易对方之五: 王香娃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王香娃除投资甲艾马达外,未投资其他企业。

  6、交易对方之六: 宁卫东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宁卫东除投资甲艾马达外,未投资其他企业。

  7、交易对方之七 :梁孝峰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梁孝峰除投资甲艾马达外,未投资其他企业。

  8、交易对方之八 :万福标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万福标除投资甲艾马达外,未投资其他企业。

  9、交易对方之九 :单辉荣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单辉荣除投资甲艾马达外,未投资其他企业。

  10、交易对方之十: 卜勇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卜勇除投资甲艾马达外,未投资其他企业。

  11、交易对方之十一 :罗昊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罗昊除投资甲艾马达外,未投资其他企业。

  12、交易对方之十二: 王辉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王辉除投资甲艾马达外,未投资其他企业。

  13、交易对方之十三: 罗朝礼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罗朝礼除投资甲艾马达外,未投资其他企业。

  14、交易对方之十四 :周永健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周永健除投资甲艾马达外,未投资其他企业。

  15、交易对方之十五 :钱丹青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钱丹青除投资甲艾马达外,未投资其他企业。

  16、交易对方之十六: 唐兴友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唐兴友除投资甲艾马达外,未投资其他企业。

  17、交易对方之十七 :夏恒民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夏恒民除投资甲艾马达外,未投资其他企业。

  18、交易对方之十八: 周如龙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周如龙除投资甲艾马达外,未投资其他企业。

  19、交易对方之十九: 张傲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张傲除投资甲艾马达外,未投资其他企业。

  20、交易对方之二十: 张祥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张祥除投资甲艾马达外,未投资其他企业。

  21、交易对方之二十一: 黄辉强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黄辉强除投资甲艾马达外,未投资其他企业。

  22、交易对方之二十二 :王培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王培除投资甲艾马达外,未投资其他企业。

  23、交易对方之二十三: 周健光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周健光除投资甲艾马达外,未投资其他企业。

  24、交易对方之二十四: 杨端辉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

  (3)对外投资情况截至报告书出具日,杨端辉除投资甲艾马达外,未投资其他企业。

  25、交易对方之二十五 :何双林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何双林除投资甲艾马达外,未投资其他企业。

  26、交易对方之二十六 :刘洋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刘洋除投资甲艾马达外,未投资其他企业。

  27、交易对方之二十七 :张亮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张亮除投资甲艾马达外,未投资其他企业。

  28、交易对方之二十八: 全永河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全永河除投资甲艾马达外,未投资其他企业。

  29、交易对方之二十九: 杨海峰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杨海峰除投资甲艾马达外,未投资其他企业。

  三、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交易对方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六、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函

  (一)关于补缴企业所得税的承诺

  1、博一光电

  若出现主管部门向博一光电及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追缴所得税,并需要采取补缴、罚款等措施,博一光电全体股东对此事项作如下承诺:

  “若政府主管部门追缴博一光电及其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博一光电100%股权交割日(博一光电100%股权办理完毕过户至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前发生的应缴税款,博一光电及其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缴纳上述税款及相应滞纳金、罚金后,由博一光电现有全体股东按照各自股权比例给予博一光电及其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足额补偿。”

  2、甲艾马达

  若出现主管部门向甲艾马达及其下属控股、全资子公司追缴所得税,并需要采取补缴、罚款等措施,甲艾马达全体股东对此事项作如下承诺:

  “若政府主管部门追缴甲艾马达及其下属控股、全资子公司在甲艾马达100%股权交割日(甲艾马达100%股权办理完毕过户至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前发生的应缴税款,甲艾马达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缴纳上述税款及相应滞纳金、罚金后,由甲艾马达现有全体股东按照各自股权比例给予甲艾马达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足额补偿。”

  (二)关于补缴社保公积金的承诺

  1、博一光电

  博一光电全体股东对出现相关部门追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未缴纳金额并进行相应罚款事项作如下承诺:

  “如博一光电及其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因职工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被追缴或被处罚的事实发生在博一光电100%股权交割日(博一光电100%股权办理完毕过户至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前]而受到主管部门追缴、处罚从而给博一光电及其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造成损失,博一光电现有全体股东承诺负责以自有资金按照各自股权比例补足博一光电及其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未缴纳金额及相应罚金。”

  2、甲艾马达

  甲艾马达全体股东对出现相关部门追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未缴纳金额并进行相应罚款事项作如下承诺:

  “如甲艾马达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因职工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被追缴或被处罚的事实发生在甲艾马达100%股权交割日(甲艾马达100%股权办理完毕过户至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前]而受到主管部门追缴、处罚从而给甲艾马达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甲艾马达现有全体股东承诺负责以自有资金按照各自股权比例补足甲艾马达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上述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未缴纳金额及相应罚金。”

  (三)关于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对外担保、资产权属等事项的承诺函

  1、博一光电

  博一光电全体股东关于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对外担保、资产权属等事项的相关承诺如下:

  “一、博一光电及其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事项,亦不存在潜在或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事项,无论何时,如因本次交易完成前博一光电及其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的潜在的或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事项而使得博一光电及其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遭受损失,概由博一光电现有股东按照各自股权比例给予博一光电及其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全额经济补偿,博一光电现有股东间承担连带责任。

  二、博一光电及其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不存在未披露的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无论何时,如因本次交易完成前博一光电及其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的未披露的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而使得博一光电及其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遭受损失,概由博一光电现有股东按照各自股权比例给予博一光电及其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全额经济补偿,博一光电现有股东间承担连带责任。

  三、博一光电及其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现时切实拥有的房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等资产,上述资产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法律纠纷或遭受第三方追索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未披露的权属瑕疵事项,无论何时,如因本次交易完成前上述资产存在的潜在法律纠纷、权属瑕疵等事项而使得博一光电及其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遭受损失,概由博一光电现有股东按照各自股权比例给予博一光电及其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全额经济补偿,博一光电现有股东间承担连带责任。”

  2、甲艾马达

  甲艾马达全体股东关于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对外担保、资产权属等事项的相关承诺如下:

  “一、甲艾马达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目前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事项,亦不存在潜在或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事项,无论何时,如因本次交易完成前甲艾马达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存在的潜在的或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事项而使得甲艾马达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遭受损失,概由甲艾马达现有股东按照各自股权比例给予甲艾马达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全额经济补偿,甲艾马达现有股东间承担连带责任。

  二、甲艾马达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目前不存在未披露的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无论何时,如因本次交易完成前甲艾马达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存在的未披露的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而使得甲艾马达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遭受损失,概由甲艾马达现有股东按照各自股权比例给予甲艾马达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全额经济补偿,甲艾马达现有股东间承担连带责任。

  三、甲艾马达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现时切实拥有的房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等资产,上述资产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法律纠纷或遭受第三方追索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未披露的权属瑕疵事项,无论何时,如因本次交易完成前上述资产存在的潜在法律纠纷、权属瑕疵等事项而使得甲艾马达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遭受损失,概由甲艾马达现有股东按照各自股权比例给予甲艾马达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全额经济补偿,甲艾马达现有股东间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节 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博一光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概况

  ■

  (二)历史沿革情况

  1、2009年12月公司设立

  2009年11月9日,姜田松、陈森、郭琴、张志辉、陈小明、谢东与乔伟雄共同出资设立博一光电,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09年11月20日,无锡正卓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锡正会验(2009)第1094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资确认。

  2009年12月7日,博一光电取得无锡市滨湖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2021100015396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博一光电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

  2、2011年1月第一次增资

  2010年9月30日,博一光电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600万元增加至7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姜田松出资40万元,新增股东深圳市璨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60万元。

  2010年10月1日,江苏正卓恒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苏正恒内验(2010)2253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10年9月30日止,博一光电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11年1月18日,博一光电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滨湖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的博一光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

  3、2011年11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1年10月25日,博一光电召开股东会,同意深圳市璨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8.57%的股权以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姜田松。同日,深圳市璨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姜田松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1年11月18日,博一光电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滨湖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博一光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

  4、2012年2月第二次增资及股权转让

  2011年12月18日,博一光电召开股东会,同意郭琴将其持有的公司8.57%的股权以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成小定;同意谢东将其持有的公司4.28%的股权以3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黄炜;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7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其中原股东姜田松出资153万元、新增股东成小定出资75万元、新增股东黄炜出资49万元、新增股东施齐出资15万元、原股东乔伟雄出资8万元,均以货币出资。2011年12月18日,郭琴与成小定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谢东与黄炜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2年1月12日,江苏正卓恒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苏正恒内验(2012)1008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12年1月11日止,博一光电已收到新增各方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12年2月20日,博一光电就上述增资及股权转让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滨湖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博一光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

  5、2012年12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2年8月18日,博一光电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姜田松将其持有的公司23%的股权以23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吴培春;同意姜田松将其持有的公司34.1%的股权以34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蒋蕴珍;同意陈小明将其持有的公司3%的股权以3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韩军。同日姜田松与吴培春、蒋蕴珍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陈小明与韩军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2012年12月4日,博一光电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博一光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

  6、股权代持情况

  (1)股权代持及还原情况

  ①出资设立时的股权代持情况

  博一光电在2009年设立时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况,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及代持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吴培春、蒋蕴珍为夫妻关系;韩军、施齐为夫妻关系。

  ②2012年2月股权转让还原

  2012年2月,郭琴、谢东分别将其代成小定、黄炜持有的博一光电股权以原出资价格转让给实际持有人成小定、黄炜,新增股东施齐,同时姜田松、成小定、黄炜、乔伟雄、施齐向公司增资,公司注册资本由7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

  具体增资及股权还原过程如下表所示:

  ■

  ③2012年12月股权转让还原

  2012年12月,姜田松将其代吴培春、蒋蕴珍持有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吴培春、蒋蕴珍。具体还原情况如下表所示:

  ■

  至此,博一光电实际出资人被代持的股份通过上述两次股权转让已全部还原。

  (2)股东的声明与承诺

  博一光电及其股东签署了《无锡博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对无锡博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历史沿革、股权代持等事宜的确认函》,确认并保证:博一光电曾存在的上述股权代持及股权代持解除事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亦不存在故意隐瞒或遗漏。博一光电曾存在上述股权代持、股权代持解除行为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法律纠纷。博一光电现有股权合法、清晰、完整,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变相持股行为或其他利益安排。

  (三)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博一光电拥有一家全资子公司深圳博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概况

  ■

  2、历史沿革

  2010年,博一光电以货币出资设立深圳博一,注册资本100万元,博一光电持有其100%的股权。

  2010年3月29日,深圳宝承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对公司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资确认。

  2010年4月13日,深圳博一取得了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4030610459983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主营业务情况

  深圳博一主要从事液晶显示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博一光电目前的主要生产基地,主要生产4.0-7.0寸的液晶显示模组。

  4、简要财务数据

  2012-2013年,深圳博一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四)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1、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博一光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

  2、实际控制人

  吴培春、蒋蕴珍夫妇共同持有博一光电57.1%的股权,为博一光电的实际控制人。

  (五)组织机构图

  博一光电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

  博一光电的第一产品事业部主要负责无锡及周边业务,第二产品事业部主要负责深圳及周边业务。

  (六)核心人员情况

  博一光电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任职情况如下:

  ■

  (七)主要资产及权属情况

  1、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博一光电的固定资产主要为厂房、生产用机器设备及研发用机器设备,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主要经营性房产情况

  为扩大产能,建设新生产基地,2012年12月17日,博一光电与宜来特光电(无锡)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宜来特光电(无锡)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位于无锡市新区梅村镇锡贤路10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15,949.4平方米)、4#厂房(4,103.1平方米)、8#厂房(3,091.55平方米)及厂房西北角的1000KVA变压器、4#、8#厂房所属的警卫室、4#、8#厂房附属设备转让给博一光电,转让价款合计为1,1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

  (2)主要机器设备

  博一光电的主要机器设备情况如下:

  ■

  2、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博一光电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财务软件,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土地所有权

  博一光电目前拥有一处土地所有权,系通过购买方式取得(参见:八、主要资产及负债情况之(一)之1、主要经营性房产情况)。该土地所有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

  (2)软件使权

  博一光电目前拥有一项软件使用权,为金思维ERP软件。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项软件使用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3、主要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2013 年12 月31 日,博一光电主要固定财产被抵押、质押及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如下:

  2013年6月19日,博一光电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科技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博一光电将其拥有的证号为锡新国用(2013)第110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证号为锡房权证字第XQ1000709631号、锡房权证字第XQ1000709630号的房产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科技支行用于银行贷款,担保债权的最高余额为2,505.85万元

  (八)资产租赁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博一光电及其子公司的资产租赁情况如下表所示:

  ■

  1、陈森代深圳博一租赁房产的相关情况

  2009年底,博一光电主要股东考虑到深圳地区电子元器件行业发达,周边配套设施较好,并且靠近主要客户或其OEM工厂,因此决定在深圳设立子公司作为生产加工基地。深圳博一筹备设立之初需要在深圳的注册地址,而深圳博一尚未注册,因此2009年9月,博一光电股东陈森代表博一光电与深圳市新二金达城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租厂协议书》,租赁期至2014年9月。

  陈森对上述租赁行为说明如下:

  “本人签订的上述房屋租赁合同系代为深圳博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由于当时深圳博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尚未成立无法对外签订合同,故本人作为合同的主体与出租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以本人名义租赁的上述厂房一直由深圳博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办公和厂房使用且已取得出租方的认可,此外,上述厂房的租金一直由深圳博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对出租房支付。深圳博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上述厂房与本人及出租房之间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法律纠纷,不会因上述情形导致深圳博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上述厂房受到限制。本人已与出租方及深圳博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沟通,待上述租赁合同到期后由深圳博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直接与出租方签订上述厂房的租赁合同。”

  出租方深圳市新二金达城实业有限公司对上述租赁行为确认如下:

  “本公司完全拥有上述厂房和宿舍的产权,本公司有权对外出租该处厂房和宿舍。本公司出租上述厂房和宿舍的租赁协议为与陈森签订,本公司已事先知悉陈森签订上述租赁协议系代深圳博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并且知悉上述厂房和宿舍由深圳博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办公、厂房和宿舍使用。本公司出租上述厂房和宿舍所获组件一直由深圳博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支付。本公司与深圳博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陈森之间租赁和使用上述厂房和宿舍事宜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本公司同意待上述租赁协议到期后由深圳博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直接与本公司签订上述厂房和宿舍的租赁协议。”

  上述由陈森租赁并由深圳博一实际使用的厂房及宿舍的所有权人为深圳市沙井黄埔股份合作公司,其持有的房地产证号为深房地字第5000460608号,根据深圳市沙井黄埔股份合作公司出具的书面说明,深圳市新二金达城实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厂房和宿舍有对外出租的权利,期限到2052年。

  综上所述,该租赁事宜法律手续齐全,且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租赁房产的产权瑕疵情况

  除上述由陈森代为租赁的房产外,深圳博一租赁的其他三处房屋均用于员工宿舍使用,该等房屋权属存在瑕疵,但上述出租方均与深圳博一签订了租赁合同,深圳博一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持续使用上述房屋。此外,深圳博一租赁的上述房屋仅作为员工宿舍使用,即使上述房屋产权发生纠纷,深圳博一亦可以同等条件租赁到其他替代场所。

  针对深圳博一租赁使用上述厂房、办公场所及宿舍的情形,博一光电全体股东出具书面承诺函,确认目前深圳博一未因使用上述房屋发生过任何纠纷或受到任何政府部门的调查、处罚,上述房屋租赁存在的瑕疵未对深圳博一的实际使用造成任何损害;并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因上述房屋拆迁或其他原因致使深圳博一无法继续使用上述房屋导致深圳博一需要搬迁并遭受经济损失、被有权政府部门处罚的,博一光电全体股东将承担赔偿责任,对深圳博一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予以足额补偿。深圳博一租赁使用上述房屋不会对其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障碍。

  (九)专利、商标、特许经营权、专业资质及企业荣誉

  1、专利

  (1)已获授权的专利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博一光电拥有28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25项。已获授权的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

  (2)正在申请中的专利

  博一光电有正在申请中的专利82项,其中正在申请的发明专利43项。具体情况如下:

  ■

  (下转B7版)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84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基 金
   第A007版:数 据
   第A008版:数 据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关注险资布局养老地产
   第A011版:报 告
   第A012版:公 司
   第A013版:市 场
   第A014版:动 向
   第A015版:期 货
   第A016版:个 股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2014-05-06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