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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A份额首次年约定收益率的公告 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4年5月6日合同生效。根据《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A份额(以下简称“双福A”)的年约定收益率将在每个运作周期起始日前及每个开放期(第4个开放期除外)前的第二个工作日设定,并在每个运作周期起始日及每个开放期(第4个开放期除外)的首日公告,计算公式如下: 双福A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2+利差 其中,计算双福A的年约定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是指在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运作周期起始日)前的第二个工作日或双福A的每个开放期(第4个开放期除外)前的第二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当时适用税率)。该年约定收益率适用于双福A折算基准日次日(运作周期第一次开放期前,为每个运作周期起始日或基金成立日)(含)到下个双福A折算基准日(含)的时间段。 视国内利率市场变化,基金管理人在下一个运作周期开始前公告该运作周期适用的双福A的约定收益的利差值。利差的取值范围从0%(含)到2%(含)。双福A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结合国内利率市场情况,双福A第一个运作周期的利差值确定为1.35%。 鉴于2014年4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为3.00%,因此双福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适用的年约定收益率为4.95%(=3.00%×1.2+1.35%)。 风险提示: 双福A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是,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双福A的约定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双福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 了解详细情况。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7日
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5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以“运作周期滚动”的方式运作。双福A自每个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满6个月设一个开放期,双福B在任一运作周期内封闭运作,不上市交易。 运作周期届满,在满足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具体详见本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本基金将转换为“海富通双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满足条件时,本基金将进入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将进入下一运作周期。本基金过渡期依次包括份额折算确认日、双福B 份额的开放期和双福A 份额的申购期三个阶段,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事项届时由基金管理人另行提前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hft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将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份额持有人寄送交易确认书。请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 (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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