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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98 股票简称:中南传媒 编号:临2014-015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方式 3.召开时间:2014年5月6日上午9:30 4.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十楼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龚曙光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合计持有股份数为1,231,012,886股,占公司总股本179,600万股的68.5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1,012,8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29,731,4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反对1,281,3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0%;弃权0股。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1,012,8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1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1,012,8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1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1,012,8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1,012,8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52,170,308.04元,根据《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5,217,030.80元,加2013年初未分配利润1,049,890,127.40元,减2013年实施的2012年度派发的现金323,280,000.00元,2013年末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493,563,404.64元。2013年度,公司拟以总股本1,79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元(含税),本次合计派现359,200,000.00元。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1,012,8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 审议通过《关于〈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1,012,8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1,012,8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总计为28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2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231,012,8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 审议通过《关于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盛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回避此议案的表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的有效表决总票数为69,129,406股。 表决结果:同意67,848,0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15%;反对1,281,3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85%;弃权0股。 1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联股东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盛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回避此议案的表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的有效表决总票数为69,129,406股。 表决结果:同意67,848,0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15%;反对1,281,3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85%;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袁爱平、周自杰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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