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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闽福发A 公告编号:2014-029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5月8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福州市五一南路17号三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勇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8日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名,代表股份180,660,8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4%。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表决下列议案: 1、《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0,660,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0,660,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3、《公司2013年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0,660,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2014年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0,660,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5、《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闽华兴所(2014)审字C-10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以截止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834,878,2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41,743,912.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以后使用。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0,660,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6、《公司2013年度报告》和《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0,660,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调整2013 年度审计相关费用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0,660,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0,660,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0,660,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选举肖培建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0,660,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周梦可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5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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