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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4-049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发生。 一、会议通知情况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4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已经披露。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8日上午9:3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段志平先生主持大会,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3 人,代表股份 32164.11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股的 52.17%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田原、覃睿 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32164.118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康县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32164.118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方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五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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