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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投资养老地产四大模式 2014-05-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潘玉蓉
证券时报记者 潘玉蓉 根据现有规定,保险公司目前可以通过四种方式参与养老产业。 股权投资计划 保险公司以股权投资模式介入养老地产的,最具代表性案例是泰康人寿。泰康人寿养老社区股权投资计划于2009年11月获批,募资22亿元用于泰康北京养老社区项目。该投资计划是新保险法实施后,国内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首个试点项目。 债权投资计划 由于股权投资的回报通常不固定,债权投资计划是保险资金运作不动产投资时的主要选择。 2011年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曾发起设立“太平洋-上海公共租赁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该计划募集资金40亿元,主要用于上海地产集团在上海市区建设的约5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目前用债权投资计划参与养老地产开发的案例还不多,未来,险企有望将参与保障房、公租房的运作经验借鉴到养老社区中来。 独立开发 根据规定,保险公司不能参与商业住宅开发,但可以投资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地产。新华保险就是通过成立子公司的方式开发养老地产,并注册了两家项目公司用于支持养老事业的发展。 独立开发的优势是可以探索适合自身的模式,便于将经验向多个社区复制。 联合开发 对于缺乏地产开发经验的险企而言,与地产公司合作可以获得优质的不动产投资项目,而保险公司充足的现金流,对地产公司构成吸引力。去年12月,太平保险集团与大连万达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养老地产以及商业地产方面展开合作。 据了解,泰康人寿与万科地产也签署过类似协议。今年4月,生命人寿和佳兆业联合拿下深圳大鹏下沙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整体开发项目,也很可能合作开发养老社区。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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