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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ST中达 编号:临2014-042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4年5月14日 ●撤销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股票代码、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 证券简称由"*ST中达",变更为"中达股份"; 股票代码不变,仍为"600074"; 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公司201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不意味着公司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 ●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4年2月26日起停牌。目前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A股股票简称将由"*ST中达"变更为"中达股份";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074"; (三)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4年5月14日。 二、撤销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2012 年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3年4月2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中达股份"变更为"*ST中达"。 2013年4月26日,公司被法院裁定重整,根据《上市规则》第13.2.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也符合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条件。 公司201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截至2013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3,812,956.98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7,963,326.80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01,501,128.46元。同时,公司于2014年2月21日收到无锡中院(2013)锡破字第0007-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详见公司临2014-018号公告)。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相关情形都已经消除。此外,公司不存在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改正的情形;不存在可能被解散的情形;不存在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情形和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其他情形。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形;不存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董事会会议无法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对照公司经审计的2013年年度报告,公司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均不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条件,也不触及该条款规定的其他情形;同时,公司也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于201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014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股票交易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14年5月5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4年5月12日同意了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撤销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5月14日起撤销风险警示,撤销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 撤销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虽然公司2013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201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仍为负,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不意味着公司经营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ST中达 编号:临2014-043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4年2月26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4年2月26日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开展了各项工作。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各中介机构正在对相关方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资产进行梳理和尽职调查,启动了审计、评估的现场访谈和资料收集等工作。经磋商,相关方初步拟定了本次重组的基本框架。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范围较广、相关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程序较为复杂、工作量极大、完善所需时间较长,重组方案还在进一步论证、磋商和完善中。公司将尽快推进相关工作,并在停牌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目前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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