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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4-05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12日通过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5月12日下午16:00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2楼大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王福山先生和左兴平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刘继伟先生行使表决权。会议内容同时通知了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孙树明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选举孙树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选举孙树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以上报告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孙树明先生的简历请参见201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

  二、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担任专门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由杨雄、刘继伟和汤欣三名董事组成;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孙树明、林治海和秦力三名董事组成;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由刘继伟、杨雄、汤欣、林治海和秦力五名董事组成;

  战略委员会由孙树明、林治海、尚书志、李秀林和陈爱学五名董事组成。

  以上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根据上述各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当选委员推举了杨雄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继伟先生为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上述委员的简历请参见201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

  三、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合规总监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均同意该事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意:

  (1)聘任林治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以上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2)聘任罗斌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上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3)聘任武继福先生担任公司合规总监。

  以上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林治海先生、罗斌华先生、武继福先生已经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获得了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四、审议《关于调整公司投行业务管理总部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调整投行业务管理总部组织架构,同意债券业务部不再纳入投行业务管理总部统一管理,单列为公司一级部门;调整后的投行业务管理总部下设五个部门:投资银行部、兼并收购部、私募融资部、资本市场部和投行业务综合管理部。

  以上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五、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均同意该事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意:

  (1)聘任秦力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以上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2)聘任曾浩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3)聘任欧阳西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4)聘任孙晓燕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以上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5)聘任罗斌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6)聘任杨龙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7)聘任武继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8)聘任张威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秦力先生、曾浩先生、欧阳西先生、孙晓燕女士、罗斌华先生、武继福先生已经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获得了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杨龙先生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尚需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在其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取得监管部门批准之前协助公司总经理分管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及下设的财富管理部、运营管理部、机构业务部、电子商务部)、信息技术部。

  张威先生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尚需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在其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取得监管部门批准之前协助公司总经理分管债券业务部、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杨龙先生、张威先生在获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履行职责。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三和第五项议案相关人员简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第三和第五项议案相关人员简历

  林治海,男,1964年1月生,博士。曾任职于东北财经大学金融系、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分行,历任辽宁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大连营业部总经理,广发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发证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广发证券总经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广发控股香港公司董事长、广发资管公司董事长。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获得了相关任职资格,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秦力,男,1968年5月生,博士。历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投资理财部总经理、资金营运部总经理、规划管理部总经理、投资自营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广发信德董事长。现任广发证券常务副总经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广发控股香港公司董事,易方达基金董事,广东股权中心董事长。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获得了相关任职资格,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曾浩,男,1960年3月生,博士。历任日本国立北海道大学经济学部助教、日本千叶商科大学商经学部讲师、副教授,广发证券国际业务部常务副总经理、电子商务部总经理、人力资源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副总经理,广发信德董事。现任广发证券副总经理,广发控股香港公司董事。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获得了相关任职资格,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欧阳西,男,1967年12月生,硕士。历任广东工业大学图书馆助理馆员,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投资自营部总经理、公司财务总监、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广发基金董事。现任广发证券副总经理,广发控股香港公司董事。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获得了相关任职资格,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孙晓燕,女,1972年6月生,硕士。历任广发基金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广发证券财务部副总经理、投资自营部副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广发证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广发控股香港公司董事,广发基金董事。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获得了相关任职资格,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罗斌华,男,1965年1月生,硕士。历任江西省统计局农调队队员,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投资银行业务管理总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广发证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广发信德董事长,珠海广发信德奥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发资管公司董事、广发控股香港公司董事。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获得了相关任职资格,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杨龙,男,1964年3月生,博士。历任职于天津市政府研究室、水利局办公室,后历任广发证券深圳红宝路营业部总经理、深圳业务总部总经理、经纪业务总部常务副总经理、银证通营销中心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深圳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广发证券副总经理,杨龙先生的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尚需获得监管部门批准。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武继福,男,1965年7月生,硕士。历任黑龙江大学经济学院会计系教师、系主任,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稽查处副处长、调研员,办公室主任、机构处处长。现任广发证券副总经理、合规总监,广发控股香港公司董事、广发资产管理公司监事。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获得了相关任职资格,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张威,男,1975年12月生,博士。曾任安徽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业务经理, 广发证券总经理助理。现任广发证券副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联席总经理,张威先生的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尚需获得监管部门批准。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4-05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1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5月12日下午15:20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大会议室召开。本届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吴钊明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选举吴钊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吴钊明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吴钊明先生的简历请参见2014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4-05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14年5月12日形成决议,选举吴钊明先生和程怀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职工监事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一致。

  吴钊明先生和程怀远先生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获得了相关任职资格。

  附件:吴钊明先生和程怀远先生的简历。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吴钊明先生和程怀远先生的简历

  吴钊明,男,1967年7月出生,硕士。历任广东发展银行总行职员、证券部经理,广发证券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资金营运部经理、稽核与法律部副总经理、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稽核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稽核部总经理、总稽核。现任广发证券纪委书记、监事长,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获得了相关任职资格,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程怀远,男,1966年6月出生,硕士。历任国家医药管理局武汉医药设计院团支部书记、工艺装备室副主任、党支部书记,武汉大学商学院96级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广发证券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人力资源管理部副经理,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总经理、监事。现任广发证券党群工作部总经理、公司纪委副书记、公司系统工会常务副主席,广发证券监事。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获得了相关任职资格,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4-05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也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4年5月12日上午9:30

  3、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2楼大会议室

  4、主持人:孙树明董事长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7人,代表股份3,856,584,7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528%。

  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获得了通过。

  1.审议通过《广发证券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856,584,7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广发证券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856,584,7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广发证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856,584,7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广发证券二〇一三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856,584,7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广发证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856,584,7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广发证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856,584,7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根据该议案:

  以公司现有股本5,919,291,464股,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2.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183,858,292.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9,411,988,455.51元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利润分配实施相关具体事宜。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56,584,7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根据该议案:

  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参照行业标准与其协商确定对公司2014年度审计的费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自营投资额度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56,208,1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 %;反对37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根据该议案:

  1、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公司监管、自营投资管理、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下,在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额度不得超过中国证监会各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上限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公司自营投资总规模上限,并根据市场情况、监管环境和经营表现对自营投资额度配置进行调整,自营投资范围限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中所列证券品种。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限额内科学配置自营业务投资额度,控制投资风险,争取投资效益最大化,其中: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投资规模不超过净资本的100%,公司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规模不超过净资本的500%。授权公司董事会可在第一项授权范围内调整公司经营管理层自营投资额度。

  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当外部法律法规出现修订时合理调整自营业务规模,以确保公司证券自营业务额度不超过中国证监会各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额度,长期股权投资额度仍按照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确定、执行。

  9.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是本议案所列交易(或可能发生的交易)涉及的关联方,共持有股份3,593,134,334股,上述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到会股东中,非关联方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为263,450,396股。

  表决结果:同意263,450,3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根据该议案:

  1、同意实施上述关联交易;

  2、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需要在预计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内,新签或者续签相关协议;

  3、除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以外,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下列关联交易时,可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免予履行相关义务:

  (1)一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

  (2)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

  (3)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者报酬;

  (4)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负债融资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56,584,7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1 同意选举尚书志先生作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56,208,1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 %;反对37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11.2 同意选举李秀林先生作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56,208,1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 %;反对37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11.3 同意选举陈爱学先生作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56,208,1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 %;反对37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11.4 同意选举刘继伟先生作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56,584,7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5 同意选举汤欣先生作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56,584,7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6 同意选举杨雄先生作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56,584,7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7 同意选举孙树明先生作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56,208,1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 %;反对37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11.8 同意选举林治海先生作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56,208,1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 %;反对37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11.9同意选举秦力先生作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56,208,1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 %;反对37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尚书志、李秀林、陈爱学、刘继伟、汤欣、杨雄、孙树明、林治海、秦力九名先生的简历详见201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

  李秀林先生的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尚需取得证券监管部门的核准;汤欣、杨雄先生的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尚需取得证券监管部门的核准。

  1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2.1 同意选举詹灵芝女士作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856,584,7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2 同意选举翟美卿女士作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856,584,7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3 同意选举赵金先生作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856,584,7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詹灵芝女士、翟美卿女士、赵金先生的简历详见201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

  13.审议通过《关于捐赠440万元扶贫开发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56,584,7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 罗小洋、刘苹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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