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湘鄂情 公告编号:2014-79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5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5月11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到7名(公司独立董事夏维朝先生因公出差,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凯先生主持并经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关于本次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80)。 特此公告。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湘鄂情 公告编号:2014-80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5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于2014年5月28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22日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5月28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5月27日—2014年5月28日 其中:交易系统:2014年5月28日交易时间 互联网:2014年5月27日15:00至2014年5月28日15:00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鼓楼外大街23号龙德行大厦五层公司会议室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会议出席对象 (1)2014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提名程学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1.发行股票类型 3.2. 发行方式 3.3. 发行对象 3.4. 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3.5. 发行数量 3.6. 股份锁定期 3.7. 上市地点 3.8. 募集资金用途 3.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3.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4. 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 5. 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6. 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7. 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8. 审议《关于公司与孟凯签订<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与孟勇签订<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公司与其他发行对象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特别说明: 1、议案3的各项子议案需逐项审议表决; 2、议案3、议案4、议案8、议案9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3、议案3-5、8-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情况 以上1-1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5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74)。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办法 ①登记时间:2014年5月23日至5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30) ②登记方式: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4年5月27日17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③登记及信函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鼓楼外大街23号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丁国微 联系电话:010-88137599 传真号码:010-88137599 邮政编码:100012 2、其他事项:参加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28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投票当日,交易系统将挂牌本公司投票证券:投票证券代码“362306”,投票简称“湘鄂投票”。 (2)输入买入指令,买入 (3)输入证券代码362306 (4)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具体见下表: ■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5)输入“委托股数”表达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6) 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7) 计票规则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3、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帐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成功申请,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即可使用;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 之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B、申请数字证书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证书服务”栏目。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湘鄂情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陆;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27日15:00至2014年5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如下授权行使投票表决权: ■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委托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