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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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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4-016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对公司2013年年报事项问询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做好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工作,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14年4月26日发布了《公司关于向投资者公开征集年报事项问询的公告》(2014-009),向投资者公开征集有关2013年度报告事项的问询。公司现将接受问询期限内投资者通过邮件、传真和"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方式关注的主要问题整理并回复如下:

  一、投资者问询及公司回复

  1、公司说正处于盈利提升关键期,请问公司在哪几个方面开展盈利提升工作,分别预计能在未来几年提升多少主营业务盈利?

  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进一步创新水产经营模式,因湖制宜,一湖一策;继续抓好养殖结构调整,大力增值较高经济效益的各种底层鱼类;抓好安乐湖青鱼、北民湖甲鱼围栏养殖;开发休闲垂钓等新的水资源利用项目,培育水产主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充分利用优质水面资源,发展绿色环保的、有机的、适应不同消费层次的、适应公司发展战略的优质水产品;加强对水产加工品的研发力度;针对市场需求,搞好市场对接,着力推进常年捕捞和热水鱼销售,力争做到均衡起捕,常年上市,让捕捞有效地为销售服务;改革创新营销模式,拓展不同的销售市场和销售渠道,通过直营专营和流通贸易"两条腿"走路,寻求营销策划和营销模式新的突破。

  德山酒业以销售增长为目标,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主打中低端产品、健康产品;提高酿造基酒质量,创新勾兑工艺;回归传统,对本土市场严防死守、"精耕细作";进一步加大区外市场的培育与拓展。

  强化财务管理,全面实行预算管理模式,严格控制非生产经营性费用开支,降低生产成本,做好财务经济分析。

  强化内部控制规范管理审计,加强对各分、子公司的内部管理和经营情况的日常审计。

  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并购重组,合资合作、参股换股、定向增发,利用合作方已有的成熟模式、成熟团队,增强主业发展后劲,做强做大公司。积极探索发行产业基金、跨境融资等创新金融业务。

  2、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共同持有某些公司股份,请问大股东何时能将优质关联公司注入上市公司,或者以委托授权管理方式增加上市公司对关联公司的控制权和合并报表

  本公司与大股东共同拥有江苏阳澄湖大闸蟹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48.12%,西藏泓杉持股50.24%,此结构是历史原因形成的。双方股东及阳澄湖公司都在积极拓宽大闸蟹产业思路,拟加强蟹产品深加工业务,待阳澄湖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后再将大股东股权注入上市公司。

  3、公司千店工程出现问题,是否考虑其他营销模式,例如与国内生鲜大电商深度战略合作,实现从湖边到桌边,从而快速提升销量和毛利率

  近年来,公司始终把营销工作放在首位,在淡水鱼行业中率先提出了"千店工程"的营销思路,其目的是改变传统的水产销售模式,即"岸边计价,整车发运,统货统装",无质量之说,无品牌之说,把一个优质的有机的产品,随着传统大营销的方式把优品降为次品廉价处理了。公司适时推出"千店工程",降淡水鱼由一车车的卖变成了一条条的卖,并且每条鱼都有身份确认,可朔源,可检测。这是淡水鱼营销行业的一次深刻的革命,也是未来公司品牌建设的发展方向。目前,公司在北京、长沙、常德已建立了自营营销体系,今年在此基础上计划在上海、广州建立分销营销渠道,目前处在招商阶段,并且以此为基础,重点创建和发展新的营销模式,特别是电商模式。本来生活网在公司进行了考察,目前正在产品研发创新阶段;京东商城早已合作,公司大湖商城销量节节攀升;工商银行融易购网上线两个月,成绩喜人。未来的趋势表明,互联网的发展将彻底改变人们的生活,公司将会投入更多的人力、财力发展新的营销模式,公司也会更好的利用与国内生鲜大电商的深度战略合作,提升公司品牌,提升公司营销能力,真正实现从湖面到餐桌的完美体验。

  4、公司近几年水产主业巨亏或微盈,不能为公司带来良好收益和现金流,如何匹配公司淡水渔业第一股,如何与公司市场价值相匹配?

  农业企业特别是与环境、气候、自然条件关联度高的企业不会是暴利行业,微盈或偶尔亏损是正常的也是客观的。大型水产企业要想取得良好效益,只能靠自身产品的品牌和品质赢得消费者认同,提高产品的溢价能力,目前公司已具备此项基础和条件。

  淡水渔业是充分竞争行业,大公司不多,上市公司更少,公司如何与市场期望值相匹配,深感责任重大,初步想法是:

  以科技为保障,重视科技投入和产研结合;以产品多样化为手段,除鲜活水产品外,加快开发休闲、方便、附加值较高的鱼类加工食品;

  以品牌为价值核心,提高产品溢价能力;以发展为目的,择机整合、重组、并购优质的行业上下游产品链的龙头企业,共同提升公司价值。

  5、公司曾推出大股东包揽增发,目前公司股价低于当初增发价,更低于公司号称的潜在市场价值160亿元,大股东曾动用现金购买二级市场其他公司流通股股票并成为前十大流通股,公司是否考虑增持自家股票?从而向二级市场证明上市公司价值被低估!

  大股东已于5月9日增持本公司股票,详见本公司2014年5月9日公告。

  6、公司很多交易都为湖边现场现金交易,公司如何确保所有现金交易都进入公司正常收入范围而未流失或隐瞒。

  由于受行业特点决定,鲜鱼销售均在湖边(即渔场场部)实现,湖边交易也有利于鲜鱼的运输保鲜。公司在货款结算方面已按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对现金交易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内控措施,规定交易现场严禁大额现金结算,实行随机选调工作人员采取多人记码、唱码制度,加强现场监督机制,财务人员根据核对后的销售记码单开具销售凭据,出纳据此结算,且货款均通过银行转账直接支付到公司指定的收入专户,基本杜绝大额现金结算,确保了收入。

  二、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000897 公司简称:津滨发展 公告编号:2014- 24号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5月12日上午十点。

  2、召开地点: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华志忠先生。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份 37662339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3.29%。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建津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信托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37662339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37662339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0%,0%。

  五、前十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结果(适用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事项):

  本次会议无涉及分类表决事项。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天津泰达律师事务所李清、杨新晶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对会议情况进行了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2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4-025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21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4-002),于2014年2月28日发布了《重大事项进展暨股票继续停牌公告》(2014-003)。2014年3月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4-004),披露公司正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于2014年3月14日、2014年3月21日、2014年3月28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4年4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4-008),申请继续停牌,并对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公告。2014年4月11日、2014年4月18日、2014年4月25日、2014年5月6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上述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cninfo.com.cn。

  目前,公司与相关方正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正加快进行尽职调查及相关审计、评估工作进度。

  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4015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大族激光")于2014年4月22日发出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5月12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72,581,8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5.31%。

  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张建群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出席了会议,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大会采用记名方式进行现场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201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372,581,84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 审议通过了《201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372,581,84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报告》及《2013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372,581,84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13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372,581,84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2013年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为:372,581,84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72,581,84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72,581,84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72,581,84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部分非独立董事支付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72,581,84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黄亚英先生代表公司四名独立董事进行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1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于2014年4月22日刊登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张宗珍律师、邬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七、备查文件

  1、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4-30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9:30

  2、召开地点:本公司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柯东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9271.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3100万股的55.1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9271.6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此项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13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40512》。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众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苌宏亮先生、王崇理先生

  3、结论性意见: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北京众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4-24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净资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08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证券公司净资本指标与上月相比发生30%以上变化时,应当向证券公司全体董事和全体股东书面报告。鉴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致使公司净资本变动幅度超过前述比例,现就该事项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4号文件核准,公司已于2014 年4月21日完成本次发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210583号《验资报告》。

  根据前述《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75,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727.6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0,172.4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70,000.00万元,超额部分增加资本公积300,172.40万元。

  本次发行前,截至2014 年3月31日,公司净资本为1,714,954,089.23元(未经审计,下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当月净资本大幅增加,截至2014年4月30日,公司净资本为5,386,159,528.59元,较上月增加3,671,205,439.36元,变动幅度超过30%。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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