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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证券代码:601818 A股证券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4—022 H股证券代码:6818 H股证券简称:中国光大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4-05-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9:30 ●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27日(星期二) ●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A座三层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 本公司A股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9:30 网络投票: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5、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A座三层会议室 6、有关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事项:本公司A股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第二次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报告事项
在需审议的九项议案中,除第九项议案,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九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至九项议案已分别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本次会议文件将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www.cebbank.com)。 三、会议出席/列席对象 1、截至2014年5月27日(星期二)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于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名列本公司香港股东名册的H股股东,本公司将于2014年5月28日(星期三)至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H股过户登记。 2、如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时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四、参会方法 (一)A股股东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见附件1)、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登记回执格式见附件3)。 (二)H股股东登记手续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刊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站(www.cebbank.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及通函。 (三)现场登记时间 2014年6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和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四)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A座1015室--中国光大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中国光大银行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3) 电 话:010-63636388 传 真:010-63636713 五、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操作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788818 投票简称:光大投票 2、表决议案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以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3.00元代表议案3,以4.00元代表议案4,以此类推。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所示:
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的一揽子申报,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各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所有议案的一揽子申报。 3、表决意见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其中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表所示: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A、如果股东想一次性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表决方法如下:
B、如果股东想依次表决议案,表决方法如下: (1)对公司议案一投赞成票,表决方法如下:
(2)对公司议案一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表决方法如下:
(3)对公司议案二投赞成票,表决方法如下: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股东仅对本次会议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会议,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第二次修订)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13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公司委派其全权代表本公司出席2014年6月27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按其自己的意见行使表决权。 特此确认。 股东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股东出席2014年6月27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委托书所附表决意见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予以投票,如本委托书未附表决意见,则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 托 人 签 名: (自然人股东本人签名,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注: 1、本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填妥后,请于2014年6月6日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传真:010-63636713)。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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