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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23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5月12日在宁波鄞州区日丽中路777号杉杉商务大厦8层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无缺席会议的董事。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庄巍先生主持召开。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庄巍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关于选举庄巍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选举陈光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选举陈全世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选举任伟泉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关于选举徐逸星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选举陈光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选举郭站红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关于选举陈全世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选举陈光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选举郭站红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关于选举郭站红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选举陈光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选举徐逸星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聘任庄巍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关于聘任李智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聘任翁惠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聘任钱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聘任李启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聘任翁惠萍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聘任钱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 报备文件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意见》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庄 巍:男,1966年出生,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宁波杉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智华:男,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湖南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南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翁惠萍:男,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钱 程:男,197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启明:男,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杉杉科技创业园副总经理,杉杉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22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12日13: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4年5月12日9:30—11:30 和13:00—15: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777号杉杉商务大厦8层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公司董事长庄巍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陈光华先生、杜辉玉女士、独立董事郑孟状先生和戴继雄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宫毅先生、华丽女士、陈琦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董事会秘书钱程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管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4项议案《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就该议案,参与表决的A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分段表决结果统计如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曹程钢律师、谢嘉芸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 报备文件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24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4年5月12日在宁波鄞州区日丽中路777号杉杉商务大厦8层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无缺席会议的监事。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由职工代表监事沈侣研先生主持召开。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选举沈侣研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沈侣研,男,196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产业管理部部长、综合管理部部长;现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内控部兼产业投资管理部部长。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 报备文件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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