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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14-040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5月7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9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2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4年5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5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 1、联系人:寿昊添 2、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八里店镇久立不锈钢工业园;邮编:313028 3、咨询电话:0572-2539041、0572-2539125; 传 真:0572-2539799 六、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实施2013年度权益分派时对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做如下调整:公司可转债“久立转债”(证券代码:128004)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19.96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19.76元,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4年5月20日起生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14-041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久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调整前“久立转债”(证券代码:128004)转股价为19.96元; 调整后“久立转债”转股价为19.76元;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14年5月20日 根据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在公司可转债发行后,当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A×k)/(1+k); 两项同时进行:P1=(P+A×k)/(1+n+k); 派息:P1=P-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D+A×k)/(1+n+k)。 其中:P为初始转股价,n为送股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息,P1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本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根据上述规定,在公司实施2013年度权益分派时对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做如下调整:公司将于2013年5月19日(股权登记日)实施的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因此,公司可转债“久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19.96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19.76元,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4年5月20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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