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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6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于2014年5月30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 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 会议时间:2014年5月30日(星期五)上午9:30 (三) 会议地点:广州市西湖路12号十一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四)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五)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27日(星期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本议案为特别决议; (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为普通决议; (三)审议《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本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四)审议《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本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五)审议《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本议案为普通决议。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 截止2014年5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 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四)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与会议股东的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5月29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14年5月29日(上午10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 (六)登记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广百商务楼十一楼公司证券部。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邓华东 联系电话:020-83322348-6220 联系传真:020-83331334 邮 编:510030 (八)其他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表决结果如下:
填票说明:1、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五请根据表决意见在相应表格中划√,如未作任何选择作为无效票处理。 2、议案三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股东所持有的选举董事的表决权总数,为其所持有股数与4的乘积,股东可以将表决权总数集中投给任意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4位董事候选人,但股东投给4位董事候选人的表决权总数不得超过其所持股数与4的乘积,如有超过的,该股东所投选票无效;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时,该股东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3、议案四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股东所持有的选举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为其所持有股数与3的乘积,股东可以将表决权总数集中投给任意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股东投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权总数不得超过其所持股数与3的乘积,如有超过的,该股东所投选票无效;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时,该股东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股东名称(盖章/签名): 委托人签名: 股东证件号码: 股东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5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5月13日11:30时,在广东省广州市西湖路12号11楼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奇明主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确认监事候选人梁启基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监事任职资格规定,并拟订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梁启基先生:中国国籍,1957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审计师,中共党员。曾任广州市第一商业局审计处副处长,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总监、审计监察部总监、风险管控部总监、纪委副书记、职工监事。现任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梁启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4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5月13日上午9:30时,在广东省广州市西湖路12号十一楼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王华俊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预案》。《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本公告附件1。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详见本公告附件2。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王华俊、黄永志、张蕴坚、郑定全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3),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葛芸、谢康、王学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4)。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2014年5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4-016)。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1: 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4年5月) 一、将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即六人时;” 修改为:“(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二、将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若干人,独立董事3人。” 修改为:“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根据实际需要可设副董事长1-2人,独立董事3人。” 附件2: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附件3: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排名不分先后) 1、王华俊先生:中国国籍,1961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广州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综合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广州市商委商业网点建设处副处长、处长,广州市商业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广州市经贸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广州新华出版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2、黄永志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4月出生,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曾任广州百货大厦副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代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市广百电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3、张蕴坚女士:中国国籍,1963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广州市经委科员、广州市商业管理委员会副处长、调研员,广州市商业局处长、广州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现任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4、郑定全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资产运营部副总经理、资产开发总部副总经理,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助理、办公室副主任、董事长秘书;现任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党委副书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王华俊先生、黄永志先生、张蕴坚女士、郑定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王华俊先生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党委书记,黄永志先生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张蕴坚女士任公司控股股东副总经理外,上述董事候选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件4: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排名不分先后) 1、葛芸女士:中国国籍,1962年11月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广州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咨询部副总经理。现任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南菱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谢康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中共党员。曾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王学琛先生:中国国籍,1961年4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曾在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任职。现任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葛芸女士、谢康先生、王学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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