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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4-025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4年5月11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5月15日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天火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部分生产线建设进度》的议案。 由于国家经济增长放缓,全国经济形势不明朗,加上房地产的调控等因素,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为将来经济形势好转积累增长能量,同时在设备选型上更加注重节能环保自动高效的生产设备,由于上述原因影响了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故相应延长了募投项目的全部完成时间。因此公司将原计划于2014年4月28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募投项目“4万吨铝型材生产项目”,将部分生产线的完成时间延期至2014年12月31日全部建成。 《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部分生产线建设进度的公告》和独立董事、监事、保荐机构就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募投项目部分配套铺底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止到2014年4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4万吨铝型材生产项目”中喷涂生产线、氟碳喷漆生产线、卧吊氧化生产线等已经建成投产,17条挤压机生产线也建成投产,其他生产线预计将于2014年12月31日前建成,随着产量的增加,需配置相应的流动资金。因此公司拟从募集资金专户提取5,000万元的铺底流动资金(占公司募投项目铺底流动资金6,700万元的74.63%),来保证募投项目投产所需的流动资金。 《关于提取募投项目部分配套铺底流动资金的公告》和独立董事、监事、保荐机构就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部分工程建设进度的核查意见 (五)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取募投项目部分配套铺底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4-026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4年5月11日向各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4年5月15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敏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部分生产线建设进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部分生产线建设进度》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本次公司对募投项目的部分生产线建设时间延期,虽然会对公司短期的产能释放造成一定潜在的影响,但由于公司基于自身未来的发展,以及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有计划的调整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周期,采取谨慎态度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了调整,未实质性地改变项目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调整后的建设周期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且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的部分生产线完成时间延期至2014年12月31日。 《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部分生产线建设进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募投项目部分配套铺底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提取募投项目部分配套铺底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提取募投项目部分配套铺底流动资金与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及项目可研报告相符,未实质性地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从募投项目配套的6,7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中提取5,000万元来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提取募投项目部分配套铺底流动资金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4-027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募投项目部分生产线建设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年5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生产线建设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部分生产线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顺延至2014年12月31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1】521号文“关于核准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4,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15.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2,740,000.00元。截至2011年4月25日止,本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652,7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8,195,497.6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4,544,502.3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20052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4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生产线延期的主要原因和具体内容 募投项目“4万吨铝型材生产项目”原计划于2014年4月28日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调整部分生产线延期至2014年12月31日达到可使用状态。 由于国家经济增长放缓,全国经济形势不明朗,加上房地产的调控等因素,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为将来经济形势好转积累增长能量,同时在设备选型上更加注重节能环保自动高效的生产设备,由于上述原因影响了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故相应延长了募投项目的全部完成时间。 延期的具体生产线及主要原因如下: 1、熔铸车间目前已经建成5台设备,剩余的2台设备尚处于建设安装中,主要原因是该熔炼炉采用最先进的电磁揽拌节能技术,建设安装时间较长,同时公司目前外购铝棒较多,故延缓了工程的建设进度,但不影响公司生产需要,预计到2014年12月能正式投入生产。 2、立吊氧化线延时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立吊氧化线自动化程度比较高,技术相对复杂,需要相互配合的供应商及技术人员较多,建设安装调试期限比较长,且由于投资额度比较大,设备选型更为慎重,预计到2014年12月能正式投入生产; 3、挤压车间及管材车间24套挤压生产线设备目前已经有17套建成投产,余下的7套挤压设备由于采用自动化程度较高,技术先进,且能耗低的生产设备,在设备选型上比较慎重,安装调试周期也较长,目前正在有序地安装调试中,预计到2014年10月能全部正式投入生产; 综合上述原因,公司将原计划于2014年4月28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募投项目“4万吨铝型材生产项目”,将部分生产线的完成时间延期至2014年12月31日全部建成。 五、募集资金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募投项目的部分生产线建设时间延期,虽然会对公司短期的产能释放造成一定潜在的影响,但公司也将积极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项目尽快实施完成,同时本次调整部分生产线延期投产不会影响公司2014年的产销量增长30%目标的实现。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部分生产线建设时间延期,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募投项目部分生产线延期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生产线建设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部分生产线建设进度延期至2014年12月31日。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部分生产线建设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部分生产线建设进度延期至2014年12月31日。监事会意见如下: 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本次公司对募投项目的部分生产线建设时间延期,虽然会对公司短期的产能释放造成一定潜在的影响,但由于公司基于自身未来的发展,以及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有计划的调整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周期,采取谨慎态度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了调整,未实质性地改变项目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调整后的建设周期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且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的部分生产线完成时间延期至2014年12月31日。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基于对市场发展前景的评估和在设备选型上采用节能环保、技术先进自动化程度高的生产设备,调整延期募投项目的部分生产线建设时间,虽然会对公司短期的产能释放造成一定潜在的影响,但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据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项目尽快实施完成,同时本次调整部分生产线延期投产不会影响公司2014年的产销量增长30%目标的实现。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部分生产线建设进度进行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的部分生产线完成时间延期至2014年12月31日。 (四)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闽发铝业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工程建设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闽发铝业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工程建设进度的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闽发铝业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工程建设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部分生产线建设进度的核查意见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4-028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取募投项目部分配套铺底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募投项目部分配套铺底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募投项目配套的6,7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中提取5,000万元来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1】521号文“关于核准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4,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15.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2,740,000.00元。截至2011年4月25日止,本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652,7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8,195,497.6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4,544,502.3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20052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4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三、提取募投项目部分配套铺底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及项目可研报告,公司募投资金应用于募投项目“4万吨铝型材生产项目”。“4万吨铝型材生产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46,98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0,28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700万元。 截止到2014年4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4万吨铝型材生产项目”中喷涂生产线、氟碳喷漆生产线、卧吊氧化生产线等已经建成投产,17条挤压机生产线也建成投产,其他生产线预计将于2014年12月31日前建成,随着产量的增加,需配置相应的流动资金。公司拟从募集资金专户提取5,000万元的铺底流动资金(占公司募投项目铺底流动资金6,700万元的74.63%),来保证募投项目投产所需的流动资金。 四、本次提取募投项目部分配套铺底流动资金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募投项目部分配套铺底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募投项目配套的6,7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中提取5,000万元来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募投项目部分配套铺底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募投项目配套的6,7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中提取5,000万元来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意见如下: 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提取募投项目部分配套铺底流动资金与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及项目可研报告相符,未实质性地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从募投项目配套的6,7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中提取5,000万元来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提取募投项目部分配套铺底流动资金与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及项目可研报告相符,未实质性地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从募投项目配套的6,7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中提取5,000万元来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闽发铝业从募投项目配套的6,7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中提取5,000万元来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闽发铝业从募投项目配套的6,7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中提取5,000万元来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闽发铝业本次从募投项目配套的6,7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中提取5,000万元来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取募投项目部分配套铺底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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