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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2 证券简称:好想你 公告编号:2014-023 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19日上午9:00 2.会议召开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工业区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石聚彬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7人,代表股份数量83,907,2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6.847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河南金通源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一)表决通过《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906,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独立董事朱舫女士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独立董事刘孟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委托独立董事朱舫女士作了述职报告。 (二)表决通过《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906,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表决通过《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906,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表决通过《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906,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表决通过《关于<201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906,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表决通过《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905,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应当以特别决议,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七)表决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896,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石聚彬先生回避表决了本项议案。 (八)表决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拟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906,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九)表决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906,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表决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906,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应当以特别决议,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 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河南金通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四年五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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