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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4-026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19日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良光先生 (6)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80,395,132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47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股数为80,395,1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股数为80,395,1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赞成股数为80,395,1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赞成股数为80,395,1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租赁公司融资的议案》 赞成股数为80,395,1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租赁公司融资的议案》。 6、《关于 2014年至 2015年上半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子议案 赞成股数为80,395,1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2)公司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子议案 赞成股数为80,395,1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赞成股数为80,395,1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股数为80,395,1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股数为80,395,1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王振光先生、董惠良先生、甘智和先生、陈冲先生、郑新芝先生、文东华先生分别做了2013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14年4月2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秦桥律师、贾春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国枫凯文律股字[2014]A0155号"《关于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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