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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4-44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厚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5月19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18日至2014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8日15:00至2014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现场召开地点:大连开发区金石滩街道银滩路120号金贝广场 5、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有21人,代表股份476,438,925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股的67.00%。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473,973,3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465,5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7%;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许航律师、徐志豪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76,425,12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1%;反对12,5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1,3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76,391,22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0%;反对21,0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26,7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3、《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76,404,22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7%;反对8,0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26,7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4、《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476,404,22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7%;反对8,0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26,7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5、《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476,405,52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反对12,5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20,9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6、《关于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476,404,22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7%;反对8,0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26,7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476,404,22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7%;反对8,0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26,7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8、《关于为下属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476,404,22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7%;反对8,0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26,7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9、《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325,428,800股。 同意150,975,42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0%;反对8,0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26,7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 10、《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476,404,22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7%;反对8,0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26,7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11、《关于建立内部企业家机制的议案》 同意476,404,22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7%;反对8,0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26,7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12、《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476,391,22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0%;反对21,0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26,7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四、独立董事作年度述职报告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以书面形式向大会作了《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就2013年的工作情况向股东及股东代表作了简要汇报。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许航律师、徐志豪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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