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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4-046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4-05-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91,51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现金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由于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此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向 266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了限制性股票 1,112,600 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减至190,402,4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3 号: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第十三条的规定,按照“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实际权益分派方案有所调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0,402,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292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2629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77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43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14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2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1)股权激励限售股; 2)
五、权益分派实施后,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标的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对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41-0.05=11.36元。 调整后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58-0.05=8.53 元。 六、咨询机构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申庆飞、证券事务代表 郝军杰 咨询电话:0391-3126666 传真电话:0391-3126111 七、备查文件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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