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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4-029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4-029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时 间: (1)现场会议:2014年5月19日上午9点30分;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4年5月18日下午 3:00 至 2014年5月 19 日下午 3: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4年 5月 1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2、地 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本公司会议室 3、方 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王东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投票表决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东48人),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35,289,637,5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0450%。出席本次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数量6,651,314,5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8478%;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数量69,590,6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972%。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95人,代表股份6,000,303,4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0030%。 8、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3、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4、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4年度事业计划; 议案5、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6、关于借款额度的议案; 议案7、关于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8、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9、关于修订《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10、关于建立股份回购长效机制(2014-2016)的议案; 议案11、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的议案; 议案12、关于修改董事会组成人数并修订《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需以特别决议表决,其他议案均以普通决议方式表决。议案8为关联交易议案,参会的关联股东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东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马秀梅律师、马宏继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4-030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4-030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有意利用各自拥有的技术、研发及产业优势进行战略上强强合作,优势互补,为促进我国半导体显示产业发展、提升显示行业技术竞争力共同努力。同时,双方有意在照明系统节能诊断和节能方案及节能照明产品供应、光伏产品及智慧健康服务等方面进行合作。现将本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主体: (一)甲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乙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一)合作宗旨:双方以“深度合作、协同开发、价值共创”合作理念紧密合作,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共同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合作目标:通过战略合作,进一步提升双方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推进双方未来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市场份额,实现双方合作商业价值更大化。 (三)合作范围:双方将在液晶玻璃基板领域及其他领域进行合作,具体如下: 1、液晶玻璃基板领域 1)合作前提 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其他相关竞争政策法规的规定,同时,在乙方液晶玻璃基板产品知识产权满足本协议知识产权保证的要求,且乙方(含乙方控股、参股公司、托管公司,下同)产品品质、价格、交期具有市场竞争力并满足甲方产线工艺设计要求的前提下,甲方承诺根据自身产线和产品需求,优先与乙方展开玻璃基板业务合作。 2)产品供应 ①本协议有效期内,在符合前款合作前提的前提下,甲方每年采购乙方液晶玻璃基板量不低于甲方当年国产化液晶玻璃基板使用量的80%。 ②本协议有效期内,在符合前款合作前提且不违反甲方与其它核心供应商已签署的协议约定的前提下,甲方位于合肥的第六代面板生产线每年采购乙方液晶玻璃基板量,逐步达到该生产线每年液晶玻璃基板实际使用量的60%以上;甲方位于北京的第五代面板生产线每年采购乙方液晶玻璃基板量,逐步达到该生产线每年液晶玻璃基板实际使用量的60%以上。 ③关于液晶玻璃基板供应的具体品种、规格、单价、数量,由双方和/或其指定的控股子公司另行协商确定,具体以双方和/或其指定的控股子公司另行签署的书面供货协议及订单约定为准。 2、其他领域 1)产业合作 同等条件下,甲乙双方同意在中国半导体显示产业装备、上下游产业链发展及配套、照明系统节能诊断和节能方案及节能照明产品供应、光伏产品及智慧健康服务等领域优先与对方进行业务合作。 2)技术合作 同等条件下,甲乙双方同意在半导体显示产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发及核心骨干人才培养等领域优先与对方进行战略合作。 三、其他重要条款 1、本协议为双方后续合作的基础性和原则性纲领,双方后续合作具体事宜均建立在本协议达成的共识基础之上。双方合作主体不限于本协议签署主体范围,甲方指甲方及甲方控股、参股及托管公司;乙方指乙方及乙方控股、参股及托管公司。 2、本协议项下国产化是指中国本土企业在中国大陆生产产品的情形。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伍年;本协议有效期满前6个月,双方应友好协商协议续签等事宜。 四、本次战略合作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推动TFT-LCD原材料国产化的进程,进一步降低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提升公司产品整体竞争实力。 五、备查文件 甲、乙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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