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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标准全国一口价行吗? 2014-05-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张国栋
据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本月7日在其官网发布的《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自治区各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依照财政部制定的分地区标准执行。这份标准在多地财政厅官网上“露脸”,各地之间没有差异。而在伙食补助费标准方面,除西藏、青海和新疆地区定为120元每人每天之外,其他各地标准均为100元。 此前,财政部发布了重新修订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对于外界关注的差旅费标准调整方面,明显变化是改变原先全国统一的差旅费标准,明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这一新规,也被舆论解读为旨在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堵住制度漏洞。 然而,就目前已经“露脸”的标准而言,各地尽管存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等诸多不同,但干部差旅费除了伙食补助略有区别,其他的却是没有差异。这意味着,新规的作用在各地并未体现,新规的意义在各地也荡然无存。 新规的要义之一,就是要改变“一刀切”式的干部差旅费全国统一标准,因地制宜,回归科学合理。谁料绕了一圈,又回到了原点。干部差旅费怎么还是“全国统一”?要回答这个问题,说一些地方懒得作为,依葫芦画瓢是可以的;说一些地方贪图享受,不愿舍弃“高标准”也未尝不可。但无论如何,这都是不可取的,更是不符合实际的。 当然,标准定得高一点,不见得干部们在差旅时就都要消费完,也不见得目的地都有对应的消费场所和消费水平。问题在于,一则,明明不需要也没必要,为什么要就高不就低?二则,即使真正用作差旅的消费不了,一些人会不会“眉头一皱”,把结余部分变通到自家腰包?千万不要以为这是杞人忧天。这些年,人们见得多了,自然对此不太放心。说句不好听的话,没缝的蛋,苍蝇都想叮;要是弄个有缝的蛋,恐怕就更不用说了。 不管已经“露脸”的、 各地之间没有差异的干部差旅费标准出于何种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有差异甚至千差万别,这却是常识。就好比在北京吃青菜和在拉萨吃青菜不是一个概念,青菜运送到拉萨地区还需要考虑运输成本。至于住宿,各类地区的物价水平和生活水准不一样,标准自然会不同。假若差旅费调整绕了一圈,结果还是回到原点,如何能回应舆论关切,进而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堵住制度漏洞呢?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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