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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62 证券简称:西藏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4-009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14-05-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是否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 是 √否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4 年 4月 18 日召开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事项已于2014 年 4月19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二、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75,974,877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 0.2 元(含税)现金红利,共派送现金红利9,519,497.54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19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办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1、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和国际城金珠二路8号 2、咨询联系人:王迎春 仁真曲珍 3、咨询电话:028-85355661 0891-6872095 4、传真号码:028-85351955 0891-687209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9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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