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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4-032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5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5月20日上午10时以现场与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根据规定进行回避表决的董事1人。会议由董事长孙伟挺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董事、董事会秘书宋晨凌女士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4-033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5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5月20日上午11时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永月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认真核实,认为:鉴于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符合《激励计划》中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所以公司本次对行权价格的调整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4-034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5月20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确认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4.41元,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简述 2014年3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 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 该计划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3、 向80名激励对象授予270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总数的90%,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数的3.24%; 4、 该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5、该计划有效期为四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权日 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6、2014年5月5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首次股权激励授予期权的总数量由2700万份调整为2676万份,激励对象的人数由80人调整为79人;本次股票期权的总数量调整为2973万份,预留期权数量调整为297万份,占授予总数量的9.99%。 7、2014年3月20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3,299.2573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就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已经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根据公司公开披露的《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19日。 8、2014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确认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4.41元。 二、调整行权价格事由及调整方法 2014年3月20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3,299.2573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根据公司公开披露的《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19日。 《激励计划》已对公司发生派息时如何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作了明确规定: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据此,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为4.43-0.025=4.41元。 三、调整公司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对调整行权价格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认真核实,认为:鉴于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符合《激励计划》中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所以公司本次对行权价格的调整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所发表的意见 本次调整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六、律师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调整,其内容和程序均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尚需履行信息披露和通知义务,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七、备案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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