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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思达高科 公告编号:2014-16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否决或变更。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0日上午09:00时开始。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郑州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7号景峰国际24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双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2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4%。 8.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韩云志律师、陈程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表决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审议并表决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3、审议并表决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4、审议并表决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3年财务报告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全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366,754.59元,加上2012年度未分配利润-355,958,309.24元,公司201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8,591,554.65元,公司董事会决定2013年年度不对公司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5、审议并表决通过公司《公司2013年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6、审议并表决通过公司关于201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继续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报酬额为人民币56万元; 同意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7、公司独立董事杜海波、丁永生先生向公司股东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韩云志陈程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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