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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ST霞客 公告编号:2014-045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19日-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下午3:00 至2014年5月20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东街7号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淑君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56,577,7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8 %。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53,534,1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1 %。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043,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3,886,6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4%;反对2,641,0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3,881,6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3%;反对2,696,0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3,886,6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4%;反对2,641,0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3,886,6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4%;反对2,641,0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53,886,6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4%;反对2,641,0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3,886,6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4%;反对2,641,0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7、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7.1 独立董事候选人曹友志 表决结果为:曹友志得票53,534,162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2 独立董事候选人曹军 表决结果为:曹军得票53,534,16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票数均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获得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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