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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颖泰 公告编号:2014032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4-05-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4〕354号"《关于核准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向于俊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于俊田等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公司非公开发行24,751,861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川华信验(2014)25号"《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验资报告》,公司已收到重庆汇邦旅业有限公司以货币缴纳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398,999,999.32元。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2014年5月21日,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新区支行(以下简称"乙方")、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5101010120010004872,截止2014年5月14日,专户余额为398,999,999.32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山东福尔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中的现金支付部分"以及"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对山东福尔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用于项目建设"。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五、乙方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配套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特此公告。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5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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