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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超5%未披露牛散林广茂被罚40万 2014-05-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程丹
日前,中国证监会对牛散林广茂因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而给予其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证监会最新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林广茂在2013年1月至7月期间,操控“林广茂”、“赵某”等两个账户大量买入冠豪高新股票,其中2013年5月2日合计持股比例最高达到7.78%,但林广茂未就“林广茂”、“赵某”两个账户合计持股达到5%比例事项履行相关报告义务、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按照《证券法》规定,当个人合计持股触及5%法定披露标准时,应履行相关报告义务。(程丹)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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