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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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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4年第1期

2014-05-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一)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2月16日证监许可【2011】240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1年4月7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以一元初始面值募集基金份额,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4月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设立日期:2003年12月9日

  法定代表人:秦维舟

  办公地址:同住所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3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电话:0755-83026688

  传真:0755-83026677

  联系人:王嘉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2014年4月7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三十二只开放式基金: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货币市场基金、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

  (三)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秦维舟先生,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北京中联新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昌维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先锋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副总裁,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徐卫晖先生,副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财会部副总经理,中化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化河北进出口公司总经理,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投资发展部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张家林先生,董事,高级工程师,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9、10、11届委员。曾任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中国自动化技术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欧阳文安先生,独立董事,工程师。历任中共北京市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书记,中共北京市委常委、秘书长,北京国际电气工程公司董事长,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董事长。

  朱秉刚先生,独立董事,教授级高级经济师。历任石油部计划司副司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计划局局长、咨询中心副主任。

  陆南屏先生,独立董事。历任新华社香港分社办公厅综合处处长、办公厅副主任、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政策法规司司长、副局长。

  2. 监事会成员

  李京先生,监事,企业管理硕士。历任中国中化集团总裁办公室部门经理,中化集团香港立丰实业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化汇富资产管理公司副总经理,中化欧洲资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世盈(厦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赵星明先生,监事,金融学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证券管理处副处长,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秘书长,君安证券香港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戴宏明先生,监事。历任浙江证券深圳营业部交易主管,国泰君安证券公司部门主管,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中心总监。

  梅律吾先生,监事,硕士。历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研究部副总监、指数投资组副总监。

  3. 经理层成员

  奥成文先生,总经理,经济学硕士,经济师。曾任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经营部副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2002年10月开始参加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工作,任公司督察长,现任公司总经理。

  杨文先生,副总经理,企业管理学博士。曾任国泰君安证券公司研究所金融工程研究员,中融基金管理公司市场部经理。2003年8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总监、发展战略部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谷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CFA。曾任平安证券公司综合研究所研究员,西北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2003年10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诺安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陈勇先生,督察长,经济学硕士。曾任国泰君安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业务董事、资产管理部基金经理,民生证券公司证券投资总部副总经理。2003年10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部总监,现任公司督察长。

  4. 基金经理

  宋德舜先生,经济学博士,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曾任招商银行计划财务部资产负债管理经理,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2010年4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经理,2011年4月起任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12月起任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诺安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分股票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固定收益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具体如下:

  股票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总经理奥成文先生担任,委员包括:杨谷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夏俊杰先生,配置基金组投资总监、基金经理;邹翔先生,成长基金组投资总监兼价值基金组投资总监、基金经理;王创练先生,研究部总监。

  固定收益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总经理奥成文先生担任,委员包括:杨谷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杨文先生,副总经理;张乐赛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王创练先生,研究部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4年3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75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4年3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372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41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申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001-00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558305

  客户服务热线:4008-001-001

  网址:www.axzq.com.cn

  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300381)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王兆权

  客户服务热线: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1-63219781

  传真:021-5106292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9或027-85808318

  网址:www.95579.com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崔海涛

  联系电话:010-66555202

  传真:010-6655524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网址:www.dxzq.net

  5)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联系人:黄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42、41、38、36、19、18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肖中梅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5305

  网址:www.gf.com.cn

  7)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武斌

  联系电话:0755-83707413

  传真:0755-8370020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0(全国)、95563(广西)

  网址:www.ghzq.com.cn

  8)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国联大厦703室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电话: 0510-82831662

  传真: 0510-82830162

  联系人:袁丽萍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5288,0510-82588168

  网址: www.glsc.com.cn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热线: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77

  网址:www.gyzq.com.cn

  12)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刘东

  电话: 020-87322668

  传真: 020-87325036

  联系人:樊刚正

  客户服务电话: 020-961303

  网址: www.gzs.com.cn

  13)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3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3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501222222

  联系人:楼斯佳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14)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7-11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客户服务电话:0871-3577930

  网址:www.hongtazq.com

  1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16)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531-81283906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31-81283900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7)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联系人:孙洪喜

  客户服务热线: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18)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A座26―30层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张治国

  联系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70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1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20)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22层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22层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21)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人代表:刘汝军

  电话:010-83561149

  传真:010-83561094

  联系人:孙恺

  客户服务热线: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2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2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热线: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2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60141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热线:95565、0755-26951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2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6881500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27)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区6/7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吴颖

  电话:0571-87902080

  客户服务电话:967777

  网址:www.stocke.com

  28)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 0755-82023442

  传真 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2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683893

  传真:010-84865560

  客户服务电话:010-84588888

  网址:www.cs.ecitic.com

  3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中信建投证券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二级市场交易代理证券公司

  包括具有经纪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所有证券公司。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金颖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907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原北京市颐合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2座1910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夏军

  电话:010-65178866

  传真:010-65180276

  经办律师:虞荣方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卢伯卿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联系人:余志亮

  经办注册会计师:胡小骏、王明静

  四、基金名称

  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交易型开放式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备选成份股票、一级市场新发股票、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备选成份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同时为有效管理投资组合,基金可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各种金融衍生产品,如权证以及其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相关的衍生工具,该部分资产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八、标的指数与业绩比较基准

  1、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上证新兴产业指数

  上证新兴产业指数具有与众不同的行业特点,旨在反映新兴科技和新兴产业深度融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股票的发展变化。目前上证新兴产业指数覆盖10个新兴行业,包括信息产业、生物医药、生物育种、新能源、电动汽车、高端制造业、国防及航天、现代服务业、新材料、海洋产业。而这些行业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代的发展,新兴行业也在逐渐演化。上证新兴产业指数对战略性新兴行业的选择有三条原则:一是产品要有稳定并有发展前景的市场需求;二是要有良好的经济技术效益;三是要带动一批产业的兴起。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上证新兴产业指数收益率

  如果指数发布机构变更或者停止上述标的指数编制及发布,或者上述标的指数由其他指数代替,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适当的程序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并同时更换本基金的基金名称与业绩比较基准。其中,若标的指数变更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标的指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在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若标的指数变更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机构变更、指数更名等),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备选成份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本基金将根据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资产投资组合,但在特殊情况下,本基金可以选择其他证券或证券组合对标的指数中的股票加以替换,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的限制;(2)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3)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长期停牌;(4)其他合理原因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约等。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目标是:力争使得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1、决策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标的指数的相关规定是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的决策依据。

  2、投资管理体制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决定有关指数重大调整的应对决策、其他重大组合调整决策以及重大的单项投资决策;基金经理决定日常指数跟踪维护过程中的组合构建、调整决策以及每日申购、赎回清单的编制决策。

  3、投资程序

  研究、决策、组合构建、交易、评估、组合维护的有机配合共同构成了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严格的投资管理程序可以保证投资理念的正确执行,避免重大风险的发生。

  (1)研究:基金经理、研究人员依托公司整体研究平台,整合外部信息以及券商等外部研究力量的研究成果开展指数跟踪、成份股公司行为等相关信息的搜集与分析、流动性分析、误差及其归因分析等工作,撰写研究报告,作为基金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2)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研究报告,定期召开或遇重大事项时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决策相关事项。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每日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3)组合构建:根据标的指数,结合研究报告,基金经理以完全复制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方法构建组合。在追求跟踪误差和偏离度最小化的前提下,基金经理将采取适当的方法,以降低买入成本、控制投资风险。

  (4)交易执行:中央交易室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

  (5)投资绩效评估:风控经理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绩效评估能够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误差的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可以据此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6)组合监控与调整:基金经理将跟踪标的指数变动,结合成份股基本面情况、流动性状况、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投资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密切跟踪标的指数。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程序做出调整,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公告。

  4、投资组合管理

  (1)组合建立

  基金管理人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主要分为三步:确定目标组合、确定建仓策略和逐步调整。

  1)确定目标组合:基金管理人根据完全复制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方法确定目标组合。

  2)确定建仓策略:基金经理根据对成份股流动性、公司行为等因素的分析,确定合理的建仓策略。

  3)逐步调整:根据完全复制法确定目标组合之后,基金经理在规定时间内采用适当的手段调整实际组合直至达到跟踪指数要求。

  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组合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的时间内达到这一投资比例。此后,如因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基金申购或赎回导致现金头寸提高等因素导致基金不符合这一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将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2)组合日常管理

  1)根据标的指数构成及权重,结合基金当前持有的证券组合及其比例,制作下一交易日基金的申购赎回清单并公告;

  2)将基金持有的证券组合构成与标的指数进行比较,制定目标组合构成及权重,确定合理的交易策略;

  3)实施合理的交易策略,以实现基金最优组合结构。

  (3)成份股定期调整及临时调整

  根据标的指数的编制规则及调整公告,基金经理依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在指数成份股调整生效前,分析并确定组合调整策略,尽量减少成份股变更带来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在标的指数成份股票调整周期内,若出现成份股票临时调整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样本股票的调整,并及时制定相应的投资组合调整策略。

  (4)成份股信息的日常跟踪与分析

  跟踪标的指数成份股公司信息(如:股本变化、分红、配股、增发、停牌、复牌等)以及成份股公司其他重大信息,分析这些信息对指数的影响,并据以确定基金的申购赎回清单以及基金的每日交易策略。

  (5)申购赎回情况的跟踪与分析

  跟踪基金申购和赎回信息,结合基金的现金头寸管理,分析其对组合的影响,制定交易策略以应对基金的申购赎回。

  (6)替代投资

  对个别成份股,若其存在投资受限、严重的流动性困难、财务风险较大、面临重大不利的司法诉讼或者有充分而合理的理由认为其被市场操纵等情形时,本基金可以不投资该成份股,而用备选股、甚至现金来代替,或者选择与其行业相近、定价特征类似或者收益率相关性较高的其他股票来代替,即采用“替代投资策略”应对。采用替代投资策略的原则是使得本基金投资组合对标的指数的跟踪误差最小化,以利于本基金投资目标的实现。

  5、衍生品投资

  为有效管理投资组合,基金可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各种金融衍生产品,如权证以及其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相关的衍生工具。基金投资于衍生工具的目标,是使得基金的投资组合更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以便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投资于各种衍生工具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基金拟投资于新推出的金融衍生产品的,需将有关投资方案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和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日为2014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包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三)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也没有出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一、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新兴产业指数收益率。

  二、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

  注:本基金的建仓期为3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基金的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6、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7、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8、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9、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10、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季季末,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包括成立当季)人民币5万元。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本次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11月21日刊登的《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得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的补充,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至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至日期。

  2、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概况、对基金管理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的介绍说明、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信息。

  3、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主要人员情况、业务经营情况及内部控制制度。

  4、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申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信息、更新了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的信息。

  5、在“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十四、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相关数据及内容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31日。

  6、在“第八部分 基金的业绩”内容,更新了本基金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表以及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7、在“第二十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列举了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的相关公告。

  十七、签署日期

  2014年4月7日

  以上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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