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控股股东亚星实业于2008年04月22日作出的禁售承诺: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所持深大通股份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履约时限:2016年2月7日。 | 正在履行中 | - |
2.控股股东亚星实业于2008年04月22日作出的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的承诺:在亚星实业将可能与深大通产生同业竞争的全部相关资产注入深大通且资产过户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资产注入方案并办理完注入资产的过户手续),亚星实业将在深大通公布最近一期年度或半年度审计报告时提出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的议案;若相关手续(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资产注入方案并办理完注入资产的过户手续)在该年度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完毕,转增方案将在公布该年度的半年度审计报告时提出;若相关手续(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资产注入方案并办理完注入资产的过户手续)在该会计年度期间的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完毕,转增方案将在公布该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时提出。亚星实业保证在深大通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保证在股东大会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实施。
履约时限:长期有效。 | 尚未履行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尚未触发履行承诺的条件。 |
3.控股股东亚星实业于2008年04月22日作出的提议向深大通注入亚星实业相关房地产开发业务资产的承诺:为解决亚星实业与深大通将来产生的同业竞争,亚星实业承诺在深大通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且方正延中传媒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深大通1000万股股份转让给亚星实业的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三个月内,就与深大通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全部相关资产以市场公允价格注入深大通事宜召开董事会议并提交深大通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履约时限:长期有效。 | 尚未履行完毕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7月27日召开第六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未获通过。后因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及证监会暂停审核房地产企业的增发融资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等原因,亚星实业注入深大通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全部资产的工作暂时中断。
解决措施:控股股东亚星实业在2013年2月1日《股票恢复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履约时限的承诺。 |
4.控股股东亚星实业于2013年02月01日作出的再次提议向深大通注入亚星实业相关房地产开发业务资产的承诺:自恢复上市之日在政策允许下三年内公司再次向上市公司提议将青岛亚星置业有限公司、青岛嘉合福远置业有限公司、青岛美丰置业有限公司、绵阳亿嘉合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房地产业务注入上市公司。如果自恢复上市之日三年内政策不允许房地产业务注入上市公司,公司同意上市公司在期后两年内以市场公允价格收购公司的项目或土地,促进上市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履约时限:2018年2月7日。 | 尚未履行完毕 | 承诺未履行完毕的原因:履约时限未届满。
解决措施:保荐机构已督促控股股东尽快履行解决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
5.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亚星实业以外的非流通股股东股东)于2008年04月22日作出的禁售承诺: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所持深大通股份在深大通股票恢复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出百分之十。
履约时限:2016年2月7日。 | 正在履行中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