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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热电 公告编号:2014-026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原拟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与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应在股东大会表决方式中增加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对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重新发布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6日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6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6月5日下午15:00至2014年6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14年6月3日发布提示性公告。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按以下规则处理: (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5、出席对象:(1)截止2014年5月28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议程及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与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除上述各项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各议案或各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已投票表决的各议案和子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和子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各议案或各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三、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6月5日下午5时)。 2、登记时间:2013年6月5日上午8时3 0分至下午5时; 3、登记地点: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东方热电大楼710室公司资本市场与股权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 6月6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958;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如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各项议案设置情况如下: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 年 6月5日 15:00 至2014年 6月6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5053913 传真:0311-85062792 联系人:徐会桥 程琳 邮编:050031 2、会议费用:会议预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行使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20日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热电 公告编号:2014-027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签订 《委托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信息披露要求,公司补充披露了托管公司的经营、业务情况、与公司业务的同业竞争及托管方式、年初至披露日与河北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等相关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于 2014 年5月20 日召开了第四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公司拟受托管理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公司)本部及其所属企业。管理期限为自2014年5月1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在委托管理期限内,河北公司支付本公司委托管理费人民币300万元。 2、委托方为河北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该交易已经第四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7名董事中安建国、王富林、王浩、郭天斌属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上述4名董事回避后,公司3名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了该项议案。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 注册资本:47896.87万元人民币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2012年4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安建国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30000000025825 经营范围:电力(火电、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核电)、热力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本投资及控股下属企业的电力、热力的生产和销售;电力、热力工程建设监理、招投标;电站、热力设备的配套、监造、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煤炭、酸、碱等燃料和物资供应、经销;粉煤灰等电厂副业固体废弃物的开发与利用;对煤化工、路港、海水淡化及物流的开发、投资和建设;实业投资及管理。 2.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为河北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也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3、托管公司经营、业务情况:河北公司及所属企业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火电、风电、光伏发电的生产与销售;热力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截至2013年12月31日,河北公司总资产104.34亿元,净资产17.18亿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29.00亿元,实现净利润11.39亿元,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4、委托方与公司业务是否构成同业竞争 由于我国的热电发展规划和销售定价机制的特征,以及电力生产经营的特殊性等原因,河北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不会使公司处于不利地位和受到不利影响。河北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电投集团已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及潜在同业竞争的承诺。本次托管,将有助于公司统筹安排,有助于公司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1、主要内容 公司受托管理河北公司本部及其所属企业。管理期限为自2014年5月1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 在委托管理期限内,河北公司支付本公司委托管理费人民币300万元。该项费用自2014年起每年12月份支付人民币100万元,至2016年底全部支付完毕。 2、托管方式及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协调 公司目前尚未向托管单位派遣职工,未来仍以其自身员工为主,公司将根据《委托管理协议》及实际经营情况适时派遣相关人员进行指导。根据《委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企业、项目的盈亏及管理费用由河北公司承担。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为参照同类企业的托管费用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确定。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河北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 自2014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河北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3159.29万元(包括《委托管理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的托管费用)。 六、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托管河北公司是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切实履行其承诺的表现,可充分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有助于公司的规范运作及有效治理,同时可充分整合资源,发挥规模效应,有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未来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收取的托管费用在托管期间每年可增加公司营业外收入100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认为:与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是实际控制人中电投集团公司切实履行其承诺的表现,可充分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并充分整合公司资源,有助于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收取的托管费用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项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四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委托管理协议》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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