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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4-028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2014-05-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5月21日,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通知,截至2014年5月21日,首开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已达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增持情况 首开集团于2014年1月2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6,9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31%。增持后,首开集团持有公司1,126,733,887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0.26%。增持公告刊登于2014月1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截至2014年5月21日增持进展情况 自首次增持后至2014年5月21日,首开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继续增持公司股份15,520,167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69%。累计增持22,420,167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增持后,首开集团持有公司1,142,254,054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0.95%。 三、后续增持计划 首开集团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长远发展的乐观判断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自2014年1月27日首次增持之日起一年内,以自身名义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已增持的股份)。 四、首开集团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首开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六、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持续关注首开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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