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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4-032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准设立6家分支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前,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核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6家分支机构的批复》(皖证监函字〔2014〕113号)。根据该批复,公司获准在安徽省芜湖市设立1家分公司;获准在浙江省杭州市、诸暨市、广东省中山市、辽宁省阜新市、安徽省泾县各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建设模式为C型。 公司将依法依规为新设分支机构配备人员,健全完善制度、业务设施和信息系统,办理分支机构设立及工商登记事宜,并向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申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4-03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4月25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64,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5月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A座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杨璐、郭德明 咨询电话:0551-62207323 传真电话:0551-6220732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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