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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14-029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4-05-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4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2014年5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5,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人民币;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以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85元人民币,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3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于2014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方法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四安镇兴石路58号 3、咨询联系人:董事会秘书:陆洋 证券事务代表:朱维维 4、咨询电话:0513-86213861 传真电话:0513-86213965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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