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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4-32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5月16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5月22日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7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建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23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北北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保障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该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23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23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4-33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5月16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5月22日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7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志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全体监事审核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北北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满足其正常经营融资需求,保障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意公司为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23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4-34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5月21日收到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朱家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朱家安先生,由于个人工作变动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职责,申请辞去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职务。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有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经2014年5月22日召开的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张莉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张莉女士简历附后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张莉女士简历 张莉女士 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3年4月。专科学历,助理会计师职称。历任本公司审计部科员、副部长。现任本公司审计部副部长。 张莉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4-35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为保障子公司经营业务的融资需求,经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该议案,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湖北北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北投”)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其中: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7,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不超过3,000万元),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3年7月 公司住所:湖北省团风县团黄路西五号 法定代表人:郭建新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建设项目、商业贸易投资及咨询服务;公路、桥梁、港口等项 目投资;建材销售等。 (二)与本公司的关系 湖北北投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股权;湖北武新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新阳公司”)为湖北北投公司另一股东,持有其49%股权,武新阳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和最新的信用等级情况 单位:万元
湖北北投公司最新的银行信用等级情况为:BBB。本次湖北北投公司需要担保的综合授信额度为1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三、担保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按规定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能力,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融资需求,保障子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湖北北投另一股东武新阳公司以其所持有湖北北投49%的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787,570,254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1.75%,均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担保47,3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新疆鼎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担保24,215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担保4,086.8604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新疆中北运输有限公司担保1,162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北新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担保1,993.165万元。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4-36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6月9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4年6月9日(星期一)上午11:00 2、会议地点:新疆乌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7层北新路桥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5日 6、登记时间:2014年6月6日上午11:00至下午17:00 二、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2014年6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时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公司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 邮政编码:830011 电话:0991-3631208 3631209 传真:0991-3631269 联系人:牛丽娟 朱胜军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1、股东参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赞成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 (1)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名称(签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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