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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鹿港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8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4-05-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53,085,535股 ●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14年5月28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情况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45号文核准,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300万股,其中网上发行的4,240 万股已于2011 年5 月2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网下询价对象配售的1,060万股已于2011 年8 月29 日起解禁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本次解禁上市的限售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钱文龙持有的72,461,861股和缪进义、钱忠伟和陈海东共持有的80,623,674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本次解禁的限售股份总数为153,085,5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14%。 二、本次限售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实际控制人钱文龙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 2、发行人股东钱忠伟先生、缪进义先生和陈海东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 3、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同时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安排 根据上述承诺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发行前四大股东钱文龙先生、缪进义先生、钱忠伟先生和陈海东先生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股票将于2014 年5 月28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始上市流通。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四、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流通股153,085,535股A 股股票上市流通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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