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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4-16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的召集情况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22日在海口市君华海逸大酒店(原文华大酒店)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贾岩燕先生主持了会议。 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在2014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均有刊登。会议的召开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代表共计22人,代表股份258,112,2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2%。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部分成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海南嘉天律师事务所高翔律师、张琳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的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各项议案逐一进行了表决,并通过了全部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258,112,2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赞成258,112,23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赞成 257,931,43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93%,弃权18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7%。 (四)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258,112,23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258,112,23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赞成 258,112,23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上述议案均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法律意见 海南嘉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翔先生、张琳女士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本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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