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1月14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保基建

股票代码:00096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

住址:天津港保税区

通讯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4年5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天保基建非公开发行新股增加公司总股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由74.98%被动减少至51.45%。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上市公司/发行人/天保基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天保基建本次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港保税区
法定代表人邢国友
注册资本39.21亿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20000000007765
税务登记证号120116712845183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独资、合资、合作企业;国际贸易;仓储;自有设备租赁业务;商业的批发及零售;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产权交易代理中介服务(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经营期限50年(至2050年1月1日)
通讯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电话022-84906968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信息

序号姓名性别职务身份证号码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1邢国友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120106xxxx0408xxxx
2梁 勇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120107xxxx0426xxxx
3杨士彪董事、副总经理120106xxxx1014xxxx
4孙亚宁董事、总经济师120103xxxx1125xxxx
5尹宏海董事、财务总监120101xxxx1107xxxx
6田 林董事120107xxxx0724xxxx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由于天保基建非公开发行股票,且信息披露人不参与认购,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74.98%被动减少至51.45%。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天保基建的发展及其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已拥有的天保基建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天保基建519,087,178股股份,占天保基建发行前总股本的74.98%,为天保基建的控股股东。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02号)批复,天保基建于2014年4月29日向7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316,6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与认购天保基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316,600,000股计算,本次发行实施后,天保基建股本总额为1,008,937,178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天保基建519,087,178股股份,占发行后总股份的51.45%。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天保基建的股份比例由发行前的74.98%降至51.45%。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是天保基建的控股股东。

二、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天保基建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天保基建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宜

信息披露人不存在对本报告书内容容易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邢国友

签署日期 :2014年5月21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天津市
股票简称天保基建股票代码00096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天津港保税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上市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31,660万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 519,087,178股 持股比例: 74.9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后持股数量: 519,087,178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被动减少至51.4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邢国友

签署日期 :2014年5月21日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保基建

股票代码:00096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466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466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4年【5】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基于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7】日签署的《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书》,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6,950.00万股。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后,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6.89%的股份,导致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发生变动。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上市公司/发行人/天保基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天保基建本次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466号
法定代表人罗维开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400012372
税务登记证号甬东地税登字330204717885432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不约定期限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21世纪中心大厦27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电话021-51690188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0% ; 利安资金管理公司 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信息

序号姓名性别职务身份证号码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1罗维开董事长330205xxxx0416xxxx
2宋宜农总经理110103xxxx0218xxxx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天保基建股份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天保基建企业价值分析与前景的预测,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持股目的是为了获得股权投资收益。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所持有的天保基建的股份。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也未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天保基建股份的具体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02号)批复,天保基建于2014年4月29日向7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316,6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现金认购6,950万股票,占本次发行后天保基建的股权比例为6.89%。

二、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参与天保基建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未持有该公司股票,通过参与认购天保基建本次非公开发行,共持有该公司6,950万股票,占本次发行后天保基建的股权比例为6.89%,如下表所示: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数量(万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006,9506.89%

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账户获配股份的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账户名称获配股数(股)
1永赢基金-宁波银行-永赢永恒一期资产管理计划34,750,000
2永赢基金-宁波银行-永赢永恒二期资产管理计划34,750,000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所获得的股份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为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月内不得转让。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天保基建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天保基建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宜

信息披露人不存在对本报告书内容容易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罗维开

签署日期 :2014年5月20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天津市
股票简称天保基建股票代码00096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466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 6,950万股 变动比例: 6.8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罗维开

签署日期 :2014 年5月20日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保基建

股票代码:00096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址:南京市溧水县和凤镇凤翔路9-1号

通讯地址:南京市溧水县和凤镇凤翔路9-1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4年5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基于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7日签署的《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书》,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认购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6,100万股。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成后,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6.05%的股份,导致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发生变动。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上市公司/发行人/天保基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企业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天保基建本次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县和凤镇凤翔路9-1号
法定代表人张剑华
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000000157238
税务登记证号320124598010384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经营期限10年(2022年6月26日止)
通讯地址南京市溧水县和凤镇凤翔路9-1号
邮政编码210000
联系电话025-83610263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张建斌(LP,占股98%)、张剑华(GP,占股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信息

序号姓名性别职务身份证号码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1张剑华执行事务合伙人320103xxxx0406xxxx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上市公司名称证券代码信息披露人持股股数(股)信息披露人持股比例
1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0077551,000,0005.58%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天保基建股份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天保基建企业价值分析与前景的预测,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持股目的是为了获得股权投资收益。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所持有的天保基建的股份。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也未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天保基建股份的具体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02号)批复,天保基建于2014年4月29日向7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316,6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现金认购6,100万股票,占本次发行后天保基建的股权比例为6.05%。

二、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参与天保基建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未持有该公司股票,通过参与认购天保基建本次非公开发行,共持有该公司6,100万股票,占本次发行后天保基建的股权比例为6.05%。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数量(万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6,1006.05%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所获得的股份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获得的天保基建股份锁定期为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月内不得转让。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天保基建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天保基建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宜

信息披露人不存在对本报告书内容容易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签章):张剑华

签署日期 :2014年5月21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天津市
股票简称天保基建股票代码00096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南京市溧水县和凤镇凤翔路9-1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6,100万股 变动比例: 6.0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填表说明:

5、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6、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7、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8、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签章):张剑华

签署日期 :2014年5月21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84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创业·资本
   第A007版:舆 情
   第A008版:评 论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公 司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公 司
   第A013版:市 场
   第A014版:动 向
   第A015版:期 货
   第A016版:个 股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23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