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4029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的公告 2014-05-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4年1月4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1.59元/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作出相应调整。 201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2,662,8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人民币(含税)。2014年5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23日。 鉴于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14年5月23日实施完毕,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11.49元/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它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