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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编号:2014-044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4 年6月8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董事的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程序

(一)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天内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提名时间期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除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具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担任独立董事所必须具备的独立性;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则;

3、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4、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或者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资质;

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公司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者公司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在其他5家以上(含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7)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若为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2、若为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证券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2014年6月1日16: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冉茂春 冯青霞

联系电话:0755-27166396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上石家上南工业区1号

邮编:518106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书

提名人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类型□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董事候选人信息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是

□否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注:指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提名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编号:2014-045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4 年6月8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

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拟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监事 3名,职工代表监事 2 名。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时,每一份拥有与拟任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职工代表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书详见本公告附件)

(一)股东大会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监事会及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第二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任股东监事人数。

最近两年内曾经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天内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的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候选人均为自然人,并且须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负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为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见附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1)身份证明、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2)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推荐人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 2014 年6月1日16: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冉茂春 冯青霞

联系电话:0755-27166396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上石家上南工业区1号

邮编:518106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书

提名人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类型□股东代表监事
监事候选人信息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是

□否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注:指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提名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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