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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53 证券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5月1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送达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4年5月23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黄文洲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独立董事刘峰先生和郑振龙先生因公务不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杜兴强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公司现任董事长黄文洲先生因新任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一职,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如下人事变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配股工作已于近日完成,有效认购股份数量合计为597,449,789股,公司股本已由2,237,750,741股增至2,835,200,530股,故公司注册资本应由人民币2,237,750,741元增至人民币2,835,200,530元。据此,董事会同意修改《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第六条和第十九条。 原第六条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3,775.0741万元。” 现修正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35,200,530元。” 原第十九条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23,775.0741万股,均为面值壹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现修正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835,200,530股,均为面值壹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根据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授权,本次章程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4年6月13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关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临2014—036”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153 证券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5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六条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3,775.0741万元。” 现修正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35,200,530元。” 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23,775.0741万股,均为面值壹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现修正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835,200,530股,均为面值壹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根据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授权,本次章程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153 证券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6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6月13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6日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于2014年6月13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为2014年6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6月13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6日 7、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情况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请相关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进行投票。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关于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关于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4年6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提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托管券商出具的股份证明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托管券商出具的股份证明进行登记。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附件1。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2、登记时间:2014年6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30层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 李蔚萍、黄丽琼 联系电话: 0592-2132319 传 真: 0592-2592459 邮 编: 361008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画“○”,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打印或按本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委托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委托日至会议闭幕为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附件二: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及投票时间:2014年6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7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2、分项表决方法
(三)表决意见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6日A股收市后,持有建发股份A股(股票代码600153)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二)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三)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四)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三、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四)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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