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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200054 证券简称:建摩B 公告编号:2014-048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具体如下: ㈠ 召开时间及地点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5月23日上午9:30时;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102楼一会议室 ㈡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㈢ 主持人:董事长李华光 ㈣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㈤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数88,93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50%。 其中,内资股股东(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名,代表股份数88,87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5%;外资股股东(流通股股东)1名,代表股份数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其中,关联股东代表的股份数84,906,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3%;非关联股东代表的股份数4,028,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罗巍、郑雯文律师出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华光先生主持,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㈠ 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陈兴述、余剑锋、王军、程源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并在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表决情况:
㈡ 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㈢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
㈣ 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㈤ 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㈥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代表股份数84,906,250股,其回避了本议案表决。与会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㈦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㈧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李华光、吕红献、顔学钏、倪尔科、滕峰、郝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李定清、李嘉明、彭珏、刘志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董事唐文全,共同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未对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定清、李嘉明、彭珏、刘志强为公司独立董事提出异议。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李华光:
吕红献:
顔学钏:
倪尔科:
滕峰:
郝琳:
李定清:
李嘉明:
彭珏:
刘志强:
㈨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查常礼、谭明献、刘利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并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陶绪前、吕翠微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查常礼:
谭明献:
刘利:
以上九项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由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罗巍、郑雯文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律师见证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索通所(律)字第2014lwei/zwwen052301号]全文刊载于http://www.cninfo.com.cn。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200054 证券简称:建摩B 公告编号:2014-050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5月12日,本公司以书面通知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14年5月23日上午,会议在公司一会议室以现场召集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9人,委托2人。出席会议的有李华光、吕红献、顔学钏、倪尔科、滕峰、唐文全、李定清、李嘉明、刘志强;董事郝琳及独立董事彭珏因公出差在外委托董事唐文全及独立董事李定清对本次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代为行使同意的表决权;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华光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 一、选举李华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续聘吕红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续聘滕峰先生、文洪先生、于江先生、刘晖先生、虞文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滕峰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文洪简历: 文洪,男,1966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文化,2005年4月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具制造公司43车间主任、工具制造公司经理、办公室副主任;重庆建设摩托车销售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于江简历: 于江,男,1971年4月出生,大学文化,1993年7月毕业于武汉工学院汽车工程系,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厂副厂长;深建摩公司发动机公司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兼品质处处长;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公司技术中心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晖简历: 刘晖,男,1969年9月出生,大学文化,1992年7月毕业于太原机械学院机械电子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动机分厂54车间副主任,公司发动机公司53车间主任、发动机公司副经理、发动机厂厂长,株洲建设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公司成车事业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重庆建设摩托车销售公司总经理。 虞文飚简历: 虞文飚,男,1966年11月出生,大学文化,1988年7月毕业于华东工学院,曾任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展计划部副部长、驻京办公室主任、经营管理部副部长兼经济运营处处长、发展规划部副部长、发展规划部部长、合资合作管理部部长。现任重庆建设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资本运营部部长;公司董事会秘书;株洲建设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人员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四、经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吕翠微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续聘滕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传真023-66295333 六、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李华光先生、吕红献先生、李定清先生、李嘉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李华光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李定清先生、彭珏女士、李华光先生、滕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李定清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李嘉明先生、刘志强先生、李华光先生、吕红献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李嘉明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彭珏女士、刘志强先生、李华光先生、吕红献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彭珏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公司聘任高管人员发表同意意见,认为李华光、吕红献、滕峰、文洪、于江、刘晖、虞文飚、吕翠微不存在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情形之一;不存在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遣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李华光担任公司董事长;吕红献担任公司总经理;滕峰、文洪、于江、刘晖、虞文飚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滕峰担任财务负责人及董秘;吕翠微担任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任职规定。 上述未详述简历人员,其简历详见201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200054 证券简称:建摩B 公告编号:2014-051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5月12日,本公司以书面通知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14年5月23日上午,会议在公司一会议室以现场召集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委托1人。出席会议的有查常礼、谭明献、陶绪前、吕翠微;监事刘利因公出差在外委托监事谭明献对本次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代为行使同意的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查常礼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选举查常礼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简历详见201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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