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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4-024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14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5月22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安徽新徽置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新徽置业有限公司办理个人银行按揭业务的需要,同意将该公司注册资本由800万元增加到2,000万元;安徽新徽置业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按照原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增资;其中本公司原持股比例为51%,需以现金增资612万元,本次增资后,本公司出资额为1,020万元,持股比例仍为51%。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二、关于因公司资质提升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因公司相关专业资质升级,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如下: 原公司经营范围中: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现变更为: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修改为: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抵押资产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保障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同意公司将城建大厦写字楼、吉祥苑商铺和红山路写字楼的部分房产及土地(评估值为4.58亿元)作为抵押物,向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3.31亿,期限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4年6月16日上午10时30分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一)关于因公司资质提升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抵押资产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4-025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因相关专业资质升级,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中: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现修改为: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该项公司章程的修正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4-026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6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30分 ●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10日(星期二) ●本次会议不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30分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10日(星期二) 6、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2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4年6月10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以会议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并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被委托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人代表参加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6月6日下午19: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管理部 (三)登记时间:2014年6月5日至6月6日上午10:30—13:30, 下午15:00—19:00 五、其它事项: (一)会期半天,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22层 联系人:陈英、祝逸飞 联系电话:0991—4889813 传 真:0991—4889813 邮编:830063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4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同志代表本公司出席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议案授权表决如下: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盖章): 被委托人(签字):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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