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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14-023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5月23日在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6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 名,实到5 名,会议由周明轩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金额19,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会议表决: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对外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会议表决: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高香林先生、徐波先生就上述两项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此表示赞同并认为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两项议案提及的担保公告详情,请见于5月24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本公司的公告

三、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表决: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因上述两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6月13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14-024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金额19,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

被担保人: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债权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担保金额:最高担保限额人民币1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81%。

此次贷款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5名,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次担保为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6,800万元,法人代表钟振强,经营范围:城市综合开发、房地产策划及销售代理;批发、零售建筑材料等。主要是商品房的开发与销售。

2、截止2013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2,453,283,636.65元,负债总额2,267,442,574.76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29,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2,058,942,574.76元),净资产185,841,061.89元,营业收入690,119,011.52元,利润总额90,039,966.58元,净利润66,767,275.00 元。此期上述指标已经审计。

截止2014年3月31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2,457,708,241.12 元,负债总额2,256,166,189.16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29,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2,027,166,189.16元),净资产201,542,051.96元,营业收入159,729,302.00元,利润总额20,934,653.42元,净利润15,700,990.07元。此期上述指标未经审计。

截止目前,公司对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22,60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2年止,主债务履行期为1年。

担保金额:最高担保限额人民币壹亿玖仟万元(¥19,0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效地帮助公司下属房地产公司补充用于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将有利于加快开发进度和增加土地储备,是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使用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认为该担保建立在公平、对等的原则上,不属于违规担保。

2、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资产质量较好,经营情况稳定,偿债能力较强,信用较好,对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有利于上市公司的长远利益。为该公司提供担保在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以上担保。

3、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100%股权。

4、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提供的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23,88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85%。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没有逾期担保,没有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项及对外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14-025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外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并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

2、 对外担保情况:本次申请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对外担保事项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被担保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包括: 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宏远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市康城假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帝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4家公司,公司将为前述下属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具体详见第一节,担保情况概述)。

3、 对外累计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3,88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8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8.16%。公司本次拟为上述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提供总担保额度为12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6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41.02%。

4、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总额度授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项对外担保授权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以内有效,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本议案相关对外担保事项进展的持续披露义务。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董事会拟为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提供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现具体说明如下: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的发展,解决其流动资金短缺问题并提高向银行申请贷款效率,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决定为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与本公司的关系拟提供担保额度

(万元)

1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60,000.00
2东莞市宏远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0,000.00
3东莞市康城假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孙公司20,000.00
4东莞市帝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孙公司30,000.00

同时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申请以下授权: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为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根据各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贷款担保额度。

公司本次担保总额授权申请事宜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被担保人情况:

(1)被担保人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6,800万元,法人代表钟振强,经营范围:城市综合开发、房地产策划及销售代理;批发、零售建筑材料等。主要是商品房的开发与销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2,453,283,636.65元,负债总额2,267,442,574.76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29,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2,058,942,574.76元),净资产185,841,061.89元,营业收入690,119,011.52元,利润总额90,039,966.58元,净利润66,767,275.00 元。此期上述指标已经审计。

截止2014年3月31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2,457,708,241.12 元,负债总额2,256,166,189.16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29,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2,027,166,189.16元),净资产201,542,051.96元,营业收入159,729,302.00元,利润总额20,934,653.42元,净利润15,700,990.07元。此期上述指标未经审计。

截止目前,公司对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22,600万元。

(2)被担保人东莞市宏远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本1,500万元,法人代表单浩江,经营范围:水电安装及维修,水电工程咨询,家电维修,销售:水暖器材,五金。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50,951,416.33 元,负债总额30,903,299.38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3,4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30,903,299.38元),净资产20,048,116.95元,营业收入62,878,061.53元,利润总额6,377,250.41元,净利润4,225,550.10元。此期上述指标已经审计。

截止2014年3月31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48,018,893.63元,负债总额28,000,037.05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2,95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28,000,037.05元),净资产20,018,856.58元,营业收入5,656,409.72元,利润总额-36,124.92元,净利润-29,260.37元。此期上述指标未经审计。

截止目前,公司对东莞市宏远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280万元。

(3)被担保人东莞市康城假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人代表钟振强,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经营);房地产项目投资;房地产销售代理及营销策划。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232,948,749.71 元,负债总额227,145,504.23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227,145,504.23元),净资产5,803,245.48 元,利润总额-1,185,320.10 元,净利润-1,181,929.62 元。此期上述指标已经审计。

截止2014年3月31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271,571,674.84元,负债总额265,777,788.71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265,777,788.71元),净资产5,793,886.13元,利润总额-9,359.35元,净利润-9,359.35元。此期上述指标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项目康城假日尚处于在建阶段,截止目前,公司未对其提供担保。

(4)被担保人东莞市帝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人代表钟振强,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项目投资;房地产销售代理及营销策划。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207,838,814.18 元,负债总额197,845,988.88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197,845,988.88元),净资产9,992,825.30 元,利润总额-7,174.70 元,净利润-7,174.70 元。此期上述指标已经审计。

截止2014年3月31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210,877,798.61元,负债总额200,895,988.88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200,895,988.88元),净资产9,981,809.73元,利润总额-11,015.57元,净利润-11,015.57元。此期上述指标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项目帝庭山尚处于在建阶段,截止目前,公司未对其提供担保。

三、本次拟进行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止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意向协议,前述预计担保总额度为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公司对于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的担保尚需相关银行及其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执行,单项担保事项的协议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履行相关担保事项的实施,同时将在每一项关于本次授权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及时作出信息披露。公司同时将依据《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审批及签署担保合同,将严格依照协议执行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相关资金使用情况并严控经营风险及担保风险。

四、审议情况

2014年5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本次担保风险的控制措施

1、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经营业务包括商品房的开发与销售、水电工程安装及维修等业务,根据所属行业性质在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中对资金需求总量较大。公司基于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统筹考虑融资安排计划,采取为其提供担保的形式,将有效解决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对于资金需求的问题,保障其日常经营资金良性循环。

2、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且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本次贷款用途为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所需资金,预期未来经营情况稳定且现金流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可控的,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前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该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担保行为符合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经营所需,有效地帮助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补充项目建设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行为。董事会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从有利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考虑,为其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申请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风险可控,是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使用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提供该担保额度,同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在公司本次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新增对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以前,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合计为23,88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85%。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均没有逾期担保,没有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项及对外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14-026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4年6月13日09:3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于2014年6月6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金额19,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2、提案披露情况:

提案的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期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对外担保公告和关于对外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明、法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提供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附后),由被委托人持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证券账户卡、券商出具的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当天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提供含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券商出具的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当天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证明、授权委托书,由被委托人持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4年6月12日09:00-12:00;14:3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6楼证券事务部

四、其他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6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传真:0769-22412655;

联系人:朱玉龙、李艺荣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金额19,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若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被委托人能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0一四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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