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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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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西北轴承 公告编号:2014-036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增加公司销售收入,扩大经营规模,2014年公司与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宁夏宝塔化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广东南方宝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疆奎山宝塔石化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预计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销售法兰。预计 2014 年度公司向其销售法兰总金额 2500万元。

1.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关联董事张立忠先生、王学林先生、董翀宇先生、张丽芳女士均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同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

2.上述事项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现对本公司 2014年度全年预计向关联人销售法兰情况汇总如下:(单位:万元)

交易

类别

关联人2014年

预计金额

实 际

发生额

销售

法兰

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2000
宁夏宝塔化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1600
广东南方宝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00
新疆奎山宝塔石化有限公司4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地:灵武市宁东镇黎羊公路西侧

法人代表:孙彦昌

注册资本:128,00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化工、电力、热力投资开发;石蜡、重交沥青、MTBE、丙烯、聚丙烯销售;石油天然气开发配套服务;原油、重油、渣油燃料油加工;汽油、柴油、石油液化气、化学燃料助剂、润滑油生产加工、批发;(危险货物运输限分支机构筹建项目),建材销售、塑料编织袋加工、销售(以上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2013年末财务数据(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45,688.87万元,净资产634,905.87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09,183.46万元,净利润59,077.01 万元。

3、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系我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对法兰具有一定的市场需求,与其所进行的关联交易,可以减少公司市场开发和运输费用,本公司向销售法兰是增加销售渠道、扩大市场份额和经营规模、调整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的较好途径,也是正常的交易业务。

5、预计 201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总额不超过 200 万元。6、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二)宁夏宝塔化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地:银川西夏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心南街以西,六盘山西路以北

法人代表:董翀宇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化工机械制造、加工、销售

2、2013年财务数据(经审计)

资产总额 68,590.40万元,净资产16,609.3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8,283.14万元,净利润1,617.66万元。

3、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宁夏宝塔化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系我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宁夏宝塔化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对法兰的需求较大,与其所进行的关联交易,可以减少公司市场开发和运输费用,本公司向销售法兰是增加销售渠道、扩大市场份额和经营规模、调整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的较好途径,也是正常的交易业务。

5、预计 201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总额不超过 1600 万元。

6、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广东南方宝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地: 珠海市九龙洲大道西3001号第三层

法人代表:孙培华

注册资本:100,000.00 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与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的批发、零售;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仓储);酒店管理服务;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其它商业的批发、零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

2、2013年末财务数据(经审计)

资产总额 827,946.98 万元,净资产 225,309.45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59,793.24万元,净利润14,925.80万元。

3、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广东南方宝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系我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广东南方宝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法兰具有一定的市场需求,与其所进行的关联交易,可以减少公司市场开发费用,本公司向销售法兰是增加销售渠道、扩大市场份额和经营规模、调整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的较好途径,也是正常的交易业务。

5、预计 201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总额不超过 300 万元。6、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新疆奎山宝塔石化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办公住所:奎屯-独山子经济开发区纵三路以东,贵阳路以北

法定代表人:孙珩超

注册资本:145,045.00万元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化工、电力、热力、石油天然气项目的投资开发及配套服务;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2、2013年末财务数据(经审计)

资产总额 445,583.71万元,净资产 154,120.69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0 万元,净利润-424.31万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疆奎山宝塔石化有限公司系我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新疆奎山宝塔石化有限公司对法兰具有一定的市场需求,与其所进行的关联交易,可以减少公司市场开发费用,本公司向销售法兰是增加销售渠道和销售收入、扩大市场份额和经营规模、调整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的较好途径,也是正常的交易业务。

5、预计 201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总额不超过 400 万元。6、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法兰,以当期产品市场均价为依据,在相同区域、相同期间、相同产品类型、相同营销模式等相同市场条件下,以不低于当期产品市场均价,经协商后合同定价。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合同为分批分次订单式合同,合同按需要不定期签署,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以合同规定的有效期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4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销售法兰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扩大市场、增加销售收入,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具有持续性,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6.39 万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有利于扩大公司产品种类、增加销售收入,其定价原则无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李刚、仇建军、李晓东、冯亮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西北轴承 公告编号:2014-037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

西北轴承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西北轴承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轴机械) 是股份合作制企业,主要生产关节轴承,与公司进行部分轴承零配件配套。

为了有效规避本公司的债务风险,本公司拟与西轴机械89位自然人股东分别签订《关于西轴机械股权的转让协议》,收购西轴机械全部股东所持西轴机械合计100%股权,转让总价款为1,048,953.60元。本次收购完成后,西轴机械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因本次交易对象为西轴机械89位自然人股东,该相关自然人股东是西轴机械原有自然人股东及其现有员工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西轴机械自然人股东目前已同意向本公司转让相关股份。

公司于 2014年 5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 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西北轴承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详见公司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因本次交易对象为西轴机械89位自然人股东,该相关自然人股东是西轴机械原有自然人股东及其现有员工股东,具体出资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本持股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股本持股比例
1刘再军412420554.68% 46王丕武88550.12%
2田金树6845409.08% 47陈伦章88550.12%
3李贺兰3658884.85% 48刘道敏87750.12%
4乌江茹2851253.78% 49姜璎芳87750.12%
5冷鹏伟2370133.14% 50段 凯86950.12%
6马群德2257622.99% 51王 勇86900.12%
7杨贵森1775072.35% 52史桂荣86150.11%
8王志英1618152.15% 53张兴旺86150.11%
9刘国烈656250.87% 54韩吉庆85800.11%
10林 军640000.85% 55杨海军85300.11%
11黄承信627000.83% 56王兆和85300.11%
12郭玉田623750.83% 57赵自慧84500.11%
13何 彦554700.74% 58邵 华84500.11%
14丁津总540050.72% 59李义明84500.11%
15何志军525450.70% 60李进仁84500.11%
16张培涛513250.68% 61代建宏84500.11%
17张 毅513250.68% 62黄桂香84200.11%
18崔云香383500.51% 63李 玲82050.11%
19李义杰269350.36% 64要邵媛81600.11%
20高永明212050.28% 65秦彩兰81250.11%
21唐文银198250.26% 66张文诤81250.11%
22韩振书196650.26% 67杨秀英81250.11%
23曲兆德195000.26% 68任 歆80450.11%
24宫保宣180400.24% 69张连全79950.11%
25张双全153550.20% 70高凤兰79950.11%
26王克聪152350.20% 71邹吉华79950.11%
27宋玉海141400.19% 72冯铭武79300.11%
28杨兴宽140150.19% 73马梅花78650.10%
29李全义137750.18% 74戴继文78650.10%
30王淑娥130400.17% 75吴东明78000.10%
31刘悦琴126750.17% 76王建兰78000.10%
32杨惠萍125500.17% 77王建兰78000.10%
33刘 静124300.16% 78洪 兰78000.10%
34李 平121900.16% 79鲍明全77350.10%
35于保全119450.16% 80刘桂玉77350.10%
36赵伯龙119450.16% 81党雁春76400.10%
37王淑芬117000.16% 82孙远续76050.10%
38褚占文93450.12% 83宋健鹏75550.10%
39智建伟91800.12% 84吕素萍74750.10%
40余化武91800.12% 85王 帆73950.10%
41任学宏91000.12% 86梁 栋73550.10%
42王月鹏91000.12% 87刘万泳68250.09%
43李 波90200.12% 88马英及67600.09%
44苏 涛89400.12% 89兰公炜67450.09%
45张伟洲88550.12% 总计7543100100%

上述自然人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西轴机械基本情况

西轴机械是2001年改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4万元,注册地址为银川市新市区北京西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40000200008327;法定代表人为:刘再军。

西轴机械目前股东出资及持股情况为:刘再军等自然人股东持有754万股,占西轴机械100%股权(详见前文)。

西轴机械经营范围:轴承、轴承配件、钢球、包装品的生产销售,机械制造与维修,印刷,汽车配件的生产及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二)审计及评估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西轴机械截止 2014年1月31日资产总额为1,432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净资产)为-1,923万元。

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西轴机械截止评估基准日(2014年1月31日)账面净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923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843万元,评估增值人民币2,766万元,主要系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增值所致。

四、交易具体情况、协议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一)交易具体情况

1、收购每位自然人股东所持股份情况

本次收购西轴机械89位自然人股东所持西轴机械 100%股权,具体每位自然人股东持股和本次拟转让股份数量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原持股

数 量

原持股

比 例

本次转让

股份数量

本次转让

股份比例

1刘再军412420554.68%412420554.68%
2田金树6845409.08%6845409.08%
3李贺兰3658884.85%3658884.85%
4乌江茹2851253.78%2851253.78%
5冷鹏伟2370133.14%2370133.14%
6马群德2257622.99%2257622.99%
7杨贵森1775072.35%1775072.35%
8王志英1618152.15%1618152.15%
9刘国烈656250.87%656250.87%
10林 军640000.85%640000.85%
11黄承信627000.83%627000.83%
12郭玉田623750.83%623750.83%
13何 彦554700.74%554700.74%
14丁津总540050.72%540050.72%
15何志军525450.70%525450.70%
16张培涛513250.68%513250.68%
17张 毅513250.68%513250.68%
18崔云香383500.51%383500.51%
19李义杰269350.36%269350.36%
20高永明212050.28%212050.28%
21唐文银198250.26%198250.26%
22韩振书196650.26%196650.26%
23曲兆德195000.26%195000.26%
24宫保宣180400.24%180400.24%
25张双全153550.20%153550.20%
26王克聪152350.20%152350.20%
27宋玉海141400.19%141400.19%
28杨兴宽140150.19%140150.19%
29李全义137750.18%137750.18%
30王淑娥130400.17%130400.17%
31刘悦琴126750.17%126750.17%
32杨惠萍125500.17%125500.17%
33刘 静124300.16%124300.16%
34李 平121900.16%121900.16%
35于保全119450.16%119450.16%
36赵伯龙119450.16%119450.16%
37王淑芬117000.16%117000.16%
38褚占文93450.12%93450.12%
39智建伟91800.12%91800.12%
40余化武91800.12%91800.12%
41任学宏91000.12%91000.12%
42王月鹏91000.12%91000.12%
43李 波90200.12%90200.12%
44苏 涛89400.12%89400.12%
45张伟洲88550.12%88550.12%
46王丕武88550.12%88550.12%
47陈伦章88550.12%88550.12%
48刘道敏87750.12%87750.12%
49姜璎芳87750.12%87750.12%
50段 凯86950.12%86950.12%
51王 勇86900.12%86900.12%
52史桂荣86150.11%86150.11%
53张兴旺86150.11%86150.11%
54韩吉庆85800.11%85800.11%
55杨海军85300.11%85300.11%
56王兆和85300.11%85300.11%
57赵自慧84500.11%84500.11%
58邵 华84500.11%84500.11%
59李义明84500.11%84500.11%
60李进仁84500.11%84500.11%
61代建宏84500.11%84500.11%
62黄桂香84200.11%84200.11%
63李 玲82050.11%82050.11%
64要邵媛81600.11%81600.11%
65秦彩兰81250.11%81250.11%
66张文诤81250.11%81250.11%
67杨秀英81250.11%81250.11%
68任 歆80450.11%80450.11%
69张连全79950.11%79950.11%
70高凤兰79950.11%79950.11%
71邹吉华79950.11%79950.11%
72冯铭武79300.11%79300.11%
73马梅花78650.10%78650.10%
74戴继文78650.10%78650.10%
75吴东明78000.10%78000.10%
76王文红78000.10%78000.10%
77王建兰78000.10%78000.10%
78洪 兰78000.10%78000.10%
79鲍明全77350.10%77350.10%
80刘桂玉77350.10%77350.10%
81党雁春76400.10%76400.10%
82孙远续76050.10%76050.10%
83宋健鹏75550.10%75550.10%
84吕素萍74750.10%74750.10%
85王 帆73950.10%73950.10%
86梁 栋73550.10%73550.10%
87刘万泳68250.09%68250.09%
88马英及67600.09%67600.09%
89兰公炜67450.09%67450.09%
合计7543100100%7543100100%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西轴机械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西轴机械股东人数由89名减少为 1 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与西轴机械89位自然人股东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甲方:西轴机械自然人股东

乙方: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1、股权转让价格

甲方将其持有754万股,占公司100%的股权以1,048,953.60元的价款转让给乙方。

2、股权交割和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1)本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甲方转让之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全额支付股权转让款。

3、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三)定价依据

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鉴此,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价格:自然人刘再军0.13元/股,其他自然人股东均为0.15元/股,西轴机械100%股权(7,543,100万股)的转让总价格为人民1,048,953.60元。

五、涉及收购股权的其他安排

本次公司收购西轴机械股权完成后将通过竞争上岗保留部分原有人员,加强内控建设和内部管理,积极开拓关节轴承市场,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实现稳步发展。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西轴机械由于经营不善,长期停产,公司债权面临无法清偿的风险。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该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将有效降低公司债务风险,盘活存量资产,丰富公司产品和市场结构,提高公司整体竞争能力。

由于西轴机械恢复生产需要少量投入和未来市场风险,将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产生影响。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西北轴承 公告编号:2014-034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5月16日书面通知,5月23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亲自出席8人, 梁凯龙董事委托赵泷董事、冯亮独立董事委托仇建军独立董事、李刚独立董事委托李晓东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张立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应按规定程序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即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11 人,其中独立董事 4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召开会议,对公司股东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提名人的资格以及被提名的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提名有效,被提名人选适合作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张立忠先生、赵泷先生、周家峰先生、方宇先生、卜健女士、张丽芳女士、陈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李晓东先生、张文君先生、马志强先生、王天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将于近日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若深圳证券交易所未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则公司按计划将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扩大公司产品种类,增加公司销售收入,同意向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宁夏宝塔化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广东南方宝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疆奎山宝塔石化有限公司销售法兰,预计公司2014年全年向上述公司关联销售法兰金额为2500万元人民币,目前尚未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将按双方实际发生的销售关系,由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与上述公司分别签署。定价原则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不低于当期市场价格和条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立忠先生、王学林先生、董翀宇先生、张丽芳女士均回避表决。

三、《关于公司部分客户债务重组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债务人因经营不善、面临停业或已停业等实际状况,公司拟进行以下债务重组:

(一)将截止2012年7月31日西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销售分公司欠本公司债权20,486,781.74元作价8,413,513.47元现金转让给自然人马强,两者差额部分已提足坏账准备。

(二)将截止2012年7月31日西北轴承厂沈阳销售处欠本公司债权12,413,231.93元作价5,156,455.83元现金转让给自然人王文烈,两者差额部分已提足坏账准备。

(三)将截止2013年7月31日西北轴承厂广州销售公司欠本公司债权13,250,464.75元作价2,248,789.92元现金进行拍卖,两者差额部分已提足坏账准备。

上述三笔债权债务重组后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收购西北轴承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详见2014年5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4年6月13日召开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9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立忠先生,男,57岁,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解放军84863部队班长、司务长、后勤助理员、营房助理员、股长;银川军分区正营职、副团职后勤干部;1996年8月至2011年4月任宁夏宝塔石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总监、项目建设指挥长。2012年11月任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年2月至今任宁夏宝塔石化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5月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张立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监管部门处分或惩戒情况。

赵泷先生,男,59岁,大学学历,经济师。历任农行武威地区中心支行农业信贷科副科长、科长、副主任;农行武威地区分行资金组织科科长;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资产经营部高级副经理、负责人、合规风险部高级副经理、资产经营部高级副经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甘肃业务部高级副经理。现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工行包项目部高级副经理。2012年10月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赵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周家峰先生,男,38岁,硕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日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分析师、首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项目经理;2008年5月起任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北方宝塔石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家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方宇先生,男,44岁,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先后在建设银行、港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成都星宇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城市信托有限公司(筹)、陕北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西部能源有限公司、上海龙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就职,历任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及天发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宝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宝塔石化集团资产管理总公司总经理。方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卜健女士,女,52岁,大专学历。历任意大利欧惕目公司中国代表处首席代表;2006年1月起任北京宝塔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卜健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张丽芳女士,女,57岁,大专学历。历任工商银行宁夏分行营业部计财科科长;宁夏宝塔石化集团董事局常务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宁夏宝塔石化集团监事会常务监事;宁夏宝塔石化集团副总裁、财务管理公司总经理;现任宁夏宝塔石化集团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兼任宁夏银行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宁夏平罗县沙湖村镇银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2012年10月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张丽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陈飞先生,男,34岁,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易吧软件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渠道总监、上海东方数字社区发展有限公司市场总监、上海网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国都证券中山北路营业部营销总监、东方证券华江公路营业部副总经理。2011年6?月起任北京隆泽伍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陈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晓东先生,男,44岁,法律硕士。2010年4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1997年以来长期从事公司律师业务,曾先后担任过30余家公司的法律顾问。现任北京太平洋中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年10月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晓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张文君先生,男,49岁, 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2011年4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灵武市饮食服务公司会计、灵武市民贸特需供应公司副经理、宁夏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宁夏分所部门经理、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宁夏分所副所长、信用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银川分所高级经理、现任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兼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独立董事。张文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马志强先生,男, 56岁, 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2009年4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历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干部、中国康华发展总公司干部、北京市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新天地企业顾问公司总经理、北京国创营销发展公司总经理、北京正道行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北京市金陆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蓝石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中兆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志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王天鹏先生,男,40岁,工商管理硕士,2012年11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历任北京方科瑞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支点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支点国际资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支点国际资讯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支点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北京方科瑞科技有限公司、中投平台(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天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西北轴承 公告编号:2014-035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其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5月16日书面通知,5月23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树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须按程序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即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成员法定人数为 3人,其中 2 人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本次会议审核了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函》,同意杜万里、王高明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2014年5月20日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选举刘长江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部分客户债务重组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债务人因经营不善、面临停业或已停业等实际状况,公司拟进行以下债务重组:

(一)将截止2012年7月31日西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销售分公司欠本公司债权20,486,781.74元作价8,413,513.47元现金转让给自然人马强,两者差额部分已提足坏账准备。

(二)将截止2012年7月31日西北轴承厂沈阳销售处欠本公司债权12,413,231.93元作价5,156,455.83元现金转让给自然人王文烈,两者差额部分已提足坏账准备。

(三)将截止2013年7月31日西北轴承厂广州销售公司欠本公司债权13,250,464.75元作价2,248,789.92元现金进行拍卖,两者差额部分已提足坏账准备。

上述三笔债权债务重组后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收购西北轴承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详见2014年5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附: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杜万里,男,60岁,大学本科学历,先后在宁夏石嘴山公安消防大队服役、宁夏银川橡胶厂工作,历任宁夏自治区监察厅办公室干部、主任科员;宁夏自治区纪委办公厅文秘处主任科员、处长(副处级);宁夏自治区纪委执法监察室副主任(副处级)、副主任(正处级)、主任(正处级)、主任(副厅级)。杜万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监管部门处分或惩戒情况。

王高明,男,35岁,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北京东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审计项目经理、北京明天信华投资有限公司 监察法务部审计副经理、北京敬贤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高级项目经理;2010年2月起任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会计师。王高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监管部门处分或惩戒情况。

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刘长江,男,50岁,大专学历。历任宁夏军区警卫连战士、班长,宁夏军区司令部打字员、保密员、档案管理员,宁夏军区警卫连副连长、宁夏军区独立连连长,宁夏军区爆破器材仓库副教导员、副主任、主任,宁夏军区司令部直属工作处副处长、处长,宁夏军区民兵武器库工程师(副师级);2011年4月退休;2012年4月任本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2012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西北轴承 公告编号:2014-038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 集 人: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5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其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召开时间:2014年6月13日上午9:00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6月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董事会报告》;

(二)《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监事会报告》;

(三)《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财务决算报告》;

(四)《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利润分配方案》;

(五)《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七)《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三十四会议,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22日、5月24日我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点(公休日休息)。

(三)登记地点:银川市北京西路630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银川市北京西路630号

联 系 人:公司证券法务部李剑女士

联系电话:0951-2024242

邮政编码:750021

(五)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行使表决权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传真受托登记的受托人在会议开始前需向公司证券法务部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方可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

附件:

一、《授权委托书》

二、累积投票方式下的计票原则

特此公告。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会议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2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3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财务决算报告   
4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对候选人逐项表决)   
7《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对候选人逐项表决)   

委托人: 受托人:

二0一四年 月 日

累积投票方式下的计票原则

(1)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股东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与所选人数(拟选出的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集中使用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也可以分散使用。

(2)以所得选举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者当选。投票结束后,根据全部候选人各自得票的数量并以拟选举的董事、监事人数为限,从高到低依次产生当选的董事、监事。当选董事、监事的人数不足应选董事、监事人数,则已选举的董事、监事候选人自动当选。剩余候选人再由股东大会重新选举,并按上述操作细则决定当选的董事、监事。

(3)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所投选举票无效。

(4)股东对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所投反对票、弃权票以及无效票不计入选举票数,但其所持股份的表决权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表决权总数中。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晓东,作为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3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李晓东(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李晓东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文君,作为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38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转B5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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