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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热电 公告编号:2014-031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5月16日发出书面通知,会议于2014年5月2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 名,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董事有安建国、王富林、王浩、郭天斌、李万军、陈爱珍、史静敏共计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安建国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签订<河北南部电网2014年月度发电指标有偿替代交易协议>的议案》 因公司热电一厂1-6号发电机组已停产拆除,控股子公司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热电)已停产备用(大部分设备已拆除),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南部电网发电指标有偿替代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电力公司《河北省南部电网发电指标有偿替代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拟将热电一厂被替代电量68600兆瓦时、经开热电拟将被替代电量97500兆瓦时转让给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村热电)。 本次交易金额合计约5315万元。本次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安建国先生、王富林先生、王浩先生、郭天斌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4名董事回避后,公司3名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了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表示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签订<河北南部电网2014年月度发电指标有偿替代交易协议>的议案》,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南部电网发电指标有偿替代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电力公司《河北省南部电网发电指标有偿替代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与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签订《河北南部电网2014年月度发电指标有偿替代交易协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6日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热电 公告编号:2014-032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热电一厂、经开热电 替代电量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经四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因公司热电一厂1-6号发电机组已停产拆除,控股子公司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热电)已停产备用(大部分设备已拆除),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南部电网发电指标有偿替代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电力公司《河北省南部电网发电指标有偿替代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拟将热电一厂被替代电量68600兆瓦时、经开热电拟将被替代电量97500兆瓦时的发电指标转让给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村热电)。交易金额合计约5315万元(含税)。公司7名董事中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3名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了该项议案。 2、交易方为良村热电,本公司持有49%股权,其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该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街37号 注册资本:55129.4万元人民币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2009年6月24日 法定代表人:安建国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30182000017660 邮政编码:050000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项目的开发与建设,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粉煤灰综合利用;电力高新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 2.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持有良村热51%股权,本公司持有49%股权,良村热电实际控制人为中电投集团公司,现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13年12月31日,良村热电总资产293,320.88万元,净资产77,941.66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2,019.78万元,实现净利润18,711.38万元,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4、自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良村热电尚未发生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替代电量的价格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南部电网发电指标有偿替代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电力公司《河北省南部电网发电指标有偿替代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热电一厂、经开热电被替代电量合计为166100兆瓦时。 3、公司按交易上网电量和320元/兆瓦时(含税)的价格向良村热电支付替代发电补偿费,按交易上网电量和10元/兆瓦时(含税)的价格向河北省电力公司支付电网损失补偿费。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预测,预计将增加2014年度净利润2000万元左右。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认为:本次交易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南部电网发电指标有偿替代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电力公司《河北省南部电网发电指标有偿替代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 七、备查文件 1、四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河北南部电网2014年月度发电指标有偿替代交易协议》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6日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热电 公告编号:2014-033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5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定于2014年6月6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公告了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审议议题等相关事项。 2014年5月2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6.55%的股份,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关于增加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主要内容为:鉴于2014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签订<河北南部电网2014年月度发电指标有偿替代交易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热电一厂、经开热电替代电量的关联交易公告》),东方集团提议将《关于与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签订<河北南部电网2014年月度发电指标有偿替代交易协议>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第五十三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东方集团现持有公司股份80,005,4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5%,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东方集团的本次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5月20日发出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6日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热电 公告编号:2014-034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5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定于2014年6月6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公告了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审议议题等相关事项。 2014年5月2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6.55%的股份,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关于增加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与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签订<河北南部电网2014年月度发电指标有偿替代交易协议>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以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公司对2014年6月6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原通知”)的补充如下: 原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2.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3.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4.审议《关于与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补充后的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2.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3.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4.审议《关于与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5、审议《关于与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签订<河北南部电网2014年月度发电指标有偿替代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现将补充后的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6日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6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6月5日下午15:00至2014年6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14年6月3日发布提示性公告。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按以下规则处理: (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5、出席对象:(1)截止2014年5月28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议程及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与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5.审议《关于与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签订<河北南部电网2014年月度发电指标有偿替代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除上述各项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各议案或各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已投票表决的各议案和子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和子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各议案或各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三、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6月5日下午5时)。 2、登记时间:2014年6月5日上午8时3 0分至下午5时; 3、登记地点: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东方热电大楼710室公司资本市场与股权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 6月6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958;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如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各项议案设置情况如下: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分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和累计投票制议案两种情况申报股数。 (一)非累计投票制议案:议案四。表决方式: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二)累积投票制议案:议案一至议案三,对应每一项表决,股东输入的股数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 股东持有的选举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4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4的乘积。 股东持有的选举独立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股东持有的选举监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股东可 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 年 6月5日 15:00 至2014年 6月6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5053913 传真:0311-85062792 联系人:徐会桥 程琳 邮编:050031 2、会议费用:会议预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行使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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