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4-018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5日(星期日)上午10:00; 2、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万丽酒店三楼会议室。 (二)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仕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和议案内容已于2014年4月19日、2014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 (四)会议出席情况:
(五)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才庆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管2人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9项《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为971,050,591股,回避表决。 第10项《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并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光东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贵州道援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王成杰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范要求;出席会议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及备查文件 1、上网公告附件:贵州道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2、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5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